1964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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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043
颗粒名称: 1964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11-12
摘要: 3月17日,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下达《关于委托信用社监督支付农村救济费、自然灾害救济及会计核算处理手续的通知》,通知中对营业所和信用社的核算处理手续进行了明确规定。莎车县信用社接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关键词: 农业学大寨 农村信用社 莎车县 中国农业银行 信用社

内容

3月17日,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下达《关于委托信用社监督支付农村救济费、自然灾害救济及会计核算处理手续的通知》,通知中对营业所和信用社的核算处理手续进行了明确规定。莎车县信用社接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3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召开第二次全国分行长会议,会上决定农村信用社为农行的一个基层单位,针对信用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决定对信用社进行整顿达到如下四个标准:1.干部队伍纯净,树立贫下中农的领导优势;2.机构制度健全,账款清楚;3.正确贯彻政策,开展业务,积极支持贫下中农,打击高利贷活动;4.贯彻民主办社、勤俭的方针。会议确定在乡或区试办联合社。会议于4月10日结束。随后,莎车县农村信用社开展整顿、清账、查账等工作,清理一批“四不清”人员。
  4月15日,按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原苏联发行的面值为1元、3元、5元币种统一收回,不再流通使用。
  6月5日,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的联合通知》。县各信用合作社干部遵照执行。
  7月18日,县域信用社开展“厉行节约和反对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查出一批有经济问题人予以处理。
  9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下达《为转发总行“关于农村四类分子能否参加信用社和向信用社贷款问题的通知”》(〔1964〕农银信字第42号),通知规定地主及富农、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坏分子“四类分子”不能参加信用社为社员,原则上不给予贷款。当年结合“四清”运动,莎车县域农村信用社对“四类分子”进行清退,基本上不予贷款。
  9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下发《下达1964年信用社储蓄、贷款计划》(新〔1964号〕农银信字第45号),莎车县农村信用社当年执行存、贷计划任务。
  10月21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下发《关于转发清理农村欠款两个办法的补充通知》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下达《函发“关于信用合作社清理历年贷款办法”》(新〔1964〕农银信字第47号),人行对莎车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进行清理。
  是年起,根据中央的决策,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全国学解放军”运动。莎车县农村信用社着重响应“农业学大寨”运动,为莎车县农村积极筹资发放贷款,解决农民“农业学大寨”的困难,并每年选出“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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