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900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纪检监察 |
| 页数: | 3 |
| 页码: | 359-361 |
| 摘要: | 一、机构;1999年5月18日,中共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成立,热木扎·乌拉拜克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二、纪检监察工作;1999年8月19日,尼勒克县联合社与人民银行县支行一同对乌赞乡分社开展清产核资,查出乌赞乡分社出纳从1995年12月8日至1999年8月累计挪用公款12.64万元,查账组已经追回9.34万元。12月25日,尼勒克县联社党支部、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研究决定:解除乌赞乡分社会计、出纳劳动合同,给予联社稽核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乌赞乡分社主任行政警告处分。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