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信用社协管员涉嫌重大贷款诈骗事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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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864
颗粒名称: 解放路信用社协管员涉嫌重大贷款诈骗事件
分类号: F832;F426;D631
页数: 3
页码: 314-316
摘要: 解放路信用社为尼勒克县联社四家城区基层信用社之一,共有员工4人,其中主任(客户经理)1人、主管会计1人、柜员2人。2008—2010年累计发放贷款额分别为3318万元、5252万元和6407万元。
关键词: 尼勒克县 解放路 信用社 协管员 不良贷款

内容

解放路信用社为尼勒克县联社四家城区基层信用社之一,共有员工4人,其中主任(客户经理)1人、主管会计1人、柜员2人。2008—2010年累计发放贷款额分别为3318万元、5252万元和6407万元。
  2010年6月,有群众反映解放路信用社协管员在介绍贷款户时,有向老百姓收取好处费的情况,联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以县联社主任为组长、审计部、监察保卫部经理、干事和资产风险管理部为成员的检查组,深入农牧区对协管员进行调查,经过核实后向县经侦大队汇报情况,一共追回好处费1.81万元,全数返还给群众。此事件发生后,县联社高管对解放路信用社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将其在全辖通报批评,对其罚款2000元。辞退解放路信用社的四名协管员,要求协管员立即追讨收回非法贷款。7月20日,联社对解放路信用社主任的贷款权限由10万元调整为5万元。8月9日,联社对全县信用社服务区域实行片区管理,要求各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向贷款客户发放“信贷业务廉政纠风监督卡”,加大外部监督力量。9月,联社要求解放路信用社停止发放新客户贷款,全力回收贷款,压缩贷款规模。年末,解放路信用社贷款余额为6144万元,不良贷款94万元(四级分类),较上年上升93万元。
  2011年1月4日,尼勒克县联社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信贷部经理组成工作组,在解放路信用社驻点,全力督促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组在驻点调查时发现,不良贷款中绝大多数为前任协管员介绍。其中问题最为严重的是木哈太,据其交代,其本人及下属从贷款户手中侵占挪用贷款337.76万元,其中木哈太侵占挪用贷款258.76万元。联社要求木哈太在1个月内归还其侵占挪用的贷款。并将介绍的贷款户带到解放路信用社还款,但木哈太一直行动迟缓。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对其他协管员产生震慑作用,督促其尽快还款,联社于2月16日将其侵占挪用情况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又向伊犁州公安局报案。联社同时在电视、广播电台发布信息,对各信用社的贷款程序、条件、贷款办理方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示广大农牧民自己贷款、自己用款、自己还款。2月21日,伊犁州公安局经警支队专案组一行4人赶赴尼勒克县,县公安局经警支队、刑警支队、派出所全力介入,22日,刑事拘留主犯木哈太等5人,开展逐户调查,掌握相关证据。2月23日,专案组专题上报州公安局《尼勒克县发生系列不良贷款诈骗案件,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和不确定隐患》的信息。州党委书记审阅后随即作出批示:请重视此事,举一反三,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农牧民利益,建立防范机制。自治区联合社主任阿不都当即决定派出工作组,组成以谭建新副主任为组长,以任胜、薛峰林、王虎、刘涛等为成员的7人工作组,于25日赶赴尼勒克县查办此案。自治区联社工作组同时与州、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取得支持。
  3月10日,尼勒克县联社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曹某解放路信用社主任职务,暂在解放路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根据后期对解放路信用社工作核查情况,保留对其做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3月11日,自治区联合社主任阿不都和总经理袁忠亲赴尼勒克县联社督促指导。3月12日,自治区联合社紧急从自治区联社机关、阿勒泰、昌吉、塔城、乌鲁木齐市联社抽调25名哈萨克族骨干组成10个工作组抵达尼勒克县,对尼勒克县联社的贷款真实性进行排查确权。对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的15个网点,共计1945笔贷款69511.5万元的贷款真实性进行排查确权。工作组采用集中预约签发和走村串户逐笔签发贷款询证函的方式,通过为期1个月的排查落实,全辖累计完成贷款排查金额66208.14万元,占比94.81%;户数18205笔,占比94.64%。未排查贷款3621.2万元,1032笔,占比分别为5.19%和5.36%。在本次确权排查中,除解放路信用社外,其他信用社未发现协管员挪用贷款的情况。3月16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童洪顺党委书记职务(副总经理职级)。
  4月12日,在自治区联合社党委的介入和领导下,尼勒克县联社新的领导班子成功组建,张涛任县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曹刚任主任,周林涛任副主任,周继梅任监事长。联社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在自治区联社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帮助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通过采取诸多防控措施,将解放路信用社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各项业务重新返回正常轨道。
  尼勒克县联社认真研判县域金融形势,针对各类扶贫资金、对口帮扶资金、援疆资金等财政资金拨付较多的情况,理事长亲自挂帅,主动出击,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和涉农部门沟通,大力宣传信用社支农各项业务,争取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上的新思路、新项目,使信贷政策、制度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项目需求有效对接,向存款要出路。通过努力,当年落户信用社的财政性存款367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78万元。在联社内部开展“揽储状元”、“玉卡之星”、“银信之星”等活动,调动每一位员工揽储的积极性。通过充分利用社会圈层结构以及血缘、地缘、业缘等关系纽带,广交朋友,捕捉信息,以上门服务等方式吸收存款;在营业部设立大客户贵宾窗口(室),发放贵宾卡,以全方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增强老客户在信用社存款的信心;对外设立举报电话,让农民们公开投诉,架起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的互信桥梁,提升客户满意度。年末各项存款不降反升,突破9亿元大关,达到95734万元。
  尼勒克县联社按照自治区联社提出的“一保四暂缓、两压两调整”的信贷政策,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测算春耕备耕资金需求状况,及早制订贷款投放计划,及时调整信贷投放节奏,申请支农再贷款16000万元。在做大做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同时,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同业竞争的实际,推出“精品客户”贷款,对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经营加工、农机等方面的专业大户进行重点扶持,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契合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贷款的新机制,采用城镇个体工商户联保及最高限额抵押等方式及其他自然人贷款及组织社团贷款等形式进行投放,根据资金供需状况、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风险高低等多方面因素,实行差别化利率政策。完成全县13个乡、镇(场)农村信用工程56%的农户档案创建工作,累计评定“信用户”17142户。年末,累计发放涉农贷款58741万元,农业贷款占比为88.49%。投放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276万元、妇女创业贷款5251万元,“两居工程”贷款390万元;向21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756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65741.77万元,较2010年增加3950.5万元,增幅6.39%。
  尼勒克县联社对全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制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3~5年战略规划,统一设置部门岗位,配备风险管理人员,明确部门分工职责,责任到人,扎实开展“三项整治”,通过逐户上门清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落实债权;制订长远风险管理规划,建立薪酬与风险管理相挂钩的风险管理激励机制,牢守风险底线,强化风险防范,打好清非攻坚战。先后共排查贷款笔数20433笔、总额72929万元,排查率达到99.24%。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落实情况,摸清家底,成立三个专项清收小组,清收化解解放路信用社不良贷款,共收回解放路信用社不良贷款841万元,利息99万元。全年累计现金收回不良贷款964万元,利息99万元。
  尼勒克县联社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频率,强化重要岗位的审计,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调整建立各类委员会12个,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6项,进行流程再造,使之覆盖所有业务、岗位、时段、对象,明确各项业务的风险点,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形成“合规引导、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前瞻性。年末累计共开展专项审计13次,常规检查1次;改善服务设施,将营业部营业厅打造成精品网点;新建科蒙信用社、加哈乌拉斯台信用社、胡吉尔台信用社营业网点;装修增设ATM 14台、亮化营业场所、改建门牌标头、进行五小工程建设、更新了辖内营业网点的营业设备,对外形象得到全面提升。积极落实银监局及自治区联社消除空白乡镇金融网点要求,将胡吉尔台乡金融服务站改造升级为胡吉尔台信用社。对在岗员工进行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礼仪等培训,并组织开展了新业务上线培训。全年共组织会计、信贷、案件防控、礼仪等各项内外部培训共18期,累计参加培训人次达1010人次,培训面达100%;极大地提升了农牧民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2012年2月1日,尼勒克县联社解除与曹迎寿的劳动合同。4月9日,尼勒克县司法机关将公安机关移交的6名协管员挪用信用社资金事件审理终结。协管员塔某挪用贷款34.25万元,判处6年4个月有期徒刑,木某挪用贷款446.23万元,期间归还28.21万元,实际挪用418万元,最终判处7年有期徒刑。其余3名协管员赛某、哈某、吐某被判缓刑。解放路信用社原主任判处4年有期徒刑。经检察院认定,5名协管员诈骗贷款452万元,形成损失80万元左右。县联社对154笔5437.14万元跨区贷款划转属地管理,由属地信用社负责清收和管理,新老主任明确职责,协助配合进行化解,对符合核销条件的1040笔3536.14万元的不良贷款进行核销,将全辖24笔贷款443万元进行诉讼,胜诉案件21笔金额104万元;现金收回18笔金额41.23万元;收回诉讼费8笔5454元;截至年末,解放路信用社风险事件造成的大量不良贷款绝对额较年初减少4618万元,不良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了8.19个百分点。解放路信用社协管员涉嫌重大贷款诈骗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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