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风险防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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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86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风险防控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6
页码: 306-311
摘要: 20世纪50年代,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由于信用合作社为农牧民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农牧民十分拥护和信任信用合作社,基本做到当年贷当年还,没有形成风险贷款。
关键词: 尼勒克县 不良贷款余额 联合社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20世纪50年代,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由于信用合作社为农牧民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农牧民十分拥护和信任信用合作社,基本做到当年贷当年还,没有形成风险贷款。
  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时期,由于将信用合作社社员的股金及数量不多的存款投放到大炼钢铁、大修水利、大办交通上,形成大量不良贷款。虽然在20世纪60年代被上报核销,但在农牧民心中造成的影响极坏。
  1963年,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发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发放贷款按照批准的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查,对100元以上的贷款要经批准。贷款切实坚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方针政策。到期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户,经批准,可以酌情收清前段利息,本金给予转期。
  1966—1976年,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内控防范不严,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信用合作社干部职工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上门收贷,许多农牧民用粮食、牛羊、鸡鸭等物偿还贷款,但仍然有许多呆账、死账无法收回。
  1982年以前,仍在原大队账户里的旧贷款按农牧业比例从给个人部分的牲畜折旧款中收回所欠贷款。如有能力不还贷款的,向党政部门反映,通过说服尽量归还贷款。协助收回1978年以前呆滞贷款的集体或个人,按收回本金的1%付给手续费。
  1985年,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对每户贷款呆账损失金额(指贷款结欠余额)在300元(含)以下者,由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损,300~1000元(含)者报人民银行县支行审批,1000~5000元以下(含)报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审批,5000元以上者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审批,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对10000元以上者在审批的同时,抄报总行。
  1987年,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干部职工决定在收购粮食、农副产品时期抓好收贷工作,在社员归还集体财产特别是生产耕畜、大中小农机和部分固定资产的折价款时,利用时机收回贷款。个人承包土地所交提留中的一部分用于归还欠款。
  1996年,尼勒克县联合社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274万元,不良贷款率高达58%。
  1997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各项不良贷款598万元,不良贷款占比达51%,其中“两呆”贷款83万元。年末召开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联席会议,鉴于风险资产主要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情况,对这部分贷款清理上报,同时依法收贷,切实防范新的资产风险,建立贷款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制度。对各信用社逐步进行整改,积极参与信用社的改组、改造、兼并、破产;各信用社开展公平竞争和优质服务,避免违规违纪情况的再度发生。
  1998年,尼勒克县联合社领导积极想办法、出主意,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采取以法收贷的方法,采取先清贷后立案,将逾期利息作为办案人员的奖励等方法,收到很好效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233.7万元,比年初下降364.25万元。
  2000年,尼勒克县联合社高度重视清收旧贷工作,在确保信贷资产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加大贷款营销,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步伐,切实抓好收息和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出台了清收“两呆”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奖励办法,规范了贷款证(卡)办证手续。制定《尼勒克县村级联保户贷款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积极组织筹措、盘活信贷资金,增加农牧业有效投入。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307.28万元。
  2001年,尼勒克县联合社所有分社的风险级别为四级,确定为达标等级标准。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369.63万元。
  2002年,人民银行县支行、尼勒克县公安局组成工作组对联合社12家分社的安全和风险管理进行验收,均已经达到4级标准,验收合格。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364.77万元。
  2003年,尼勒克县联合社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人员风险贷款的考核。将多年转贷且本金收回很少,抵押物不足,手续不全等构成或有潜在风险的贷款,定为风险贷款。对各信贷人员确定的风险贷款,由联合社与信贷人员签订三年贷款收回合同。第一年要收回风险贷款总额的40%;第二、第三年各收回总额的30%。任务按年按月分解,与工资奖金挂钩考核。信贷人员工资考核由风险贷款和不良贷款绝对额组成。风险贷款与不良贷款绝对额二者各占工资的50%,由信贷管理部门会同联合社财务部门严格考核兑现。对风险贷款考核中出现的为完成任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根据对单位造成损失大小,处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对一年中信贷工作管理成绩突出、风险程度小,任务完成较好的信贷人员,联社从发文日起实行专项奖励。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355.32万元。
  2004年,尼勒克县联合社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收贷的积极性,制定《关于调整非责任人员清收“两呆”贷款的奖励办法》,规定凡1996年以前形成的“两呆”贷款,按收回本金的10%,收回利息的50%给予奖励;1996—2000年的“两呆”贷款,按收回本金的5%,收回利息的30%给予奖励。在有保证的前提下,盘活“两呆”贷款,清收回本息后,也按以上办法奖励。各分社收回“两呆”贷款后,按月上报联合社,经审核后予以兑现奖金。在三年内,收回以上贷款本金累计达到50万元的,对有功人员安排一次20天内地参观学习或者15天长假并发一万元奖金。除对个人清收不良贷款实行重奖外,按照国家政策,联合社每年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这一奖励办法的出台调动了全体员工清收贷款的积极性。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逐步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最终实现贷款的分散经营,减少贷款风险。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354.14万元。
  2005年,尼勒克县联合社成立不良信贷资产清收小组,落实人员跟踪收,落实难点依法收,完善手续保全收,依靠党政协助收。认真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对每笔贷款的贷前调查,必须经过贷款调查人和机构审查人共同签字后,才能办理贷款手续。各分社主任兼信贷人的,为贷款调查人,承担80%的风险。各分社主任或主管会计为机构审查人,承担20%的责任。对每一笔贷款都要做好风险防范,选好对象,择优扶持;提供足额抵押,贷款金额占抵押物价值的比例不得高于60%;根据《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三创”工作计划》,大力推广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分散使用信贷资金。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319.47万元。
  2006年,尼勒克县农业贷款的大量投放,造成贷款风险主要集中于农业贷款,尼勒克县联社信贷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与广大农民一起想办法、找对策,确保农业丰收,及时将贷款收回。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258.99万元。
  2007年,尼勒克县联社实行岗位风险抵押金制度。联社理事长10万元,联社主任8万元,联社副主任6万元,信用社主任7万元,中层管理人员5万元,信贷员5万元,其他员工2万元。岗位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实施,可有效防控风险资产的形成。3月26日至7月31日,自治区联社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一次案件专项治理“排雷”行动,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县联社规章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发案率明显降低。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460.29万元。
  2008年,尼勒克县联社认真执行审贷分离制度,规定贷款审批体系由贷审会、理事长、信贷部、各信用社(包括审贷小组和信贷人员)四个环节组成。贷审会是联社最高审批机构,由联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信贷部人员、财务部经理等人员组成。联社理事长或负责信贷的联社主任是联社的有权审批人。信贷部是联社的贷款审查部门,各经营社贷款审批权限是10万元(不含),但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单户最高授信不得超过5万元(含)。联社理事长作为联社贷款审批主要负责人,贷款审批权限是20万元(不含),但报经理事长审批前,必须先经信贷部审查通过。联社贷审会作为联社最高贷款审批机构,贷款审批权限以自治区联社文件形式确定,具体是:企事业单位贷款50万元(不含)和自然人贷款30万元(不含),从而有效防范信贷操作风险,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503.68万元。
  2009年,尼勒克县联社制定的《尼勒克县联社不良资产清收激励费用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清收已核销贷款,按收回本金的30%、利息的80%给予奖励;收回次级类贷款本息按5%给予奖励;收回可疑类贷款本息按20%给予奖励;收回损失类贷款本息按30%给予奖励;盘活不良贷款:盘活损失类贷款本息,最高按盘活金额10%兑现奖励;盘活可疑类贷款本息,最高按盘活金额5%兑现奖励;盘活奖励必须确保贷款形态发生变化,按该笔贷款本息收回额度予以奖励,但提取奖励金额不得高于利息收入。处置抵债资产:次级类抵债资产处置,按变现金额1%给予奖励;可疑类抵债资产处置,按变现金额3%给予奖励;损失类抵债资产处置,按变现金额5%给予奖励。原悬空或有法律纠纷的贷款重新落实合格的承贷主体,原担保手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贷款或原不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重新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原已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重新恢复诉讼时效,按保全资产金额3%兑现奖励。尼勒克县联社重点学习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进一步明确风险资产防控的目标、任务和防控重点。年内,尼勒克县联社抓降化险成效显著。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余额440.23万元。
  2010年,尼勒克县联社加大不良贷款管理奖惩力度,不良贷款实行动态监测、按月分析、按季通报、按年考核的管理制度。对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各信用社下达核查通知书、追究责任,增强各个信用社对清收压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建立贷前预测风险机制,在深入调查、全面掌握贷款申请人各类信息的基础上,做好综合分析与项目评估,准确预测贷款户收益。建立贷中预防风险机制,实行“审贷分离、集体审批”,严格规范贷款操作流程,认真确认贷款人身份,公布黑名单,杜绝发生假名、冒名、借名贷款。对贷款户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财务效益等情况进行连续、动态、全面的跟踪监测,按月对大额贷款进行贷后检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营。定期对现有贷款手续进行普查,促使新放贷款严格按照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的程序进行,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对个人贷款中关注类、不良类及往年账销案存类贷款违约客户进行逐笔排查,制定上门催收、发律师函、媒体公告等强有力的催收措施。对催收难度大、还款意愿差、恶意拖欠的借款人坚决提起诉讼,变卖、拍卖抵押物,并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全年共审查贷款178笔,金额5526万元;其中审查企业贷款3笔金额980万元,共收回历年不良贷款137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收回136万元,转换借据1万元。
  2011年,尼勒克县解放路信用社协管员事件发生,自治区联社主任阿不都当即决定派出7人工作组,以谭建新副主任为组长,以任胜、薛峰林、王虎、刘涛等为成员,于25日赶赴尼勒克县查办此案。同时积极与州、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取得支持。自治区联社从全疆信用社抽调25人组成10个工作组再次赶赴尼勒克县联社,对全辖15家信用社所有贷款展开确权排查。工作组采用集中预约签发和走村串户逐笔签发贷款询证函的方式,通过为期1个月的排查落实,全辖累计完成贷款排查金额66208.14万元,占比94.81%;户数18205笔,占比94.64%。未排查贷款3621.2万元,1032笔,占比分别为5.19%和5.36%。在本次确权排查中,除解放路信用社外,其他信用社未发现协管员挪用贷款的情况。联社新组建领导班子上任后,对全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制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3~5年战略规划,统一设置部门岗位,配备风险管理人员,明确部门分工职责,责任到人,梳理和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长远风险管理规划,建立薪酬与风险管理相挂钩的风险管理激励机制,牢守风险底线,强化风险防范,打好清非攻坚战。根据自治区联社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三项整治”、“大对账”工作。通过逐户上门清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进一步落实债权;换人对账、实地对账,消除风险隐患,维护存款人和信用社资金安全;加强监管法规、制度及流程再造工作。制订了年度培训计划,并将每周六定为全员培训活动日,由联社统一组织实施开展以业务操作、流程管理、文明服务、风险防控为主的培训。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流程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以及企业内部的控制体系,调整建立各类委员会12个,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6项,使风险关口前移;规范办贷流程,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频率,强化重要岗位的审计,形成“合规引导、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制定《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部审计积分考核办法》,加强关键风险点的管控能力,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提高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前瞻性。累计年末共开展专项审计13次,常规检查1次;年末不良贷款按照四级分类方式余额为7997万元,按照五级分类方式不良贷款余额为7318万元。全年累计现金收回不良贷款964万元。
  2012年,尼勒克县联社面对11.13%的高风险不良贷款,领导班子狠抓内控建设,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全年开展对公单位账户对账、贷款入户、决策流程合规性、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柜面操作风险等专项审计15次,内容涵盖联社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充分防范、化解各环节风险点。层层签订《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实行分管责任,使案件防控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按季开展案件防控警示教育分析例会,积极学习,使案件防控工作入脑入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处罚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323人次,处罚金额达49万元,累计罚积分696分。全辖配备23名客户经理,实现信贷业务监督岗位制约,改变以往贷款一手清现象。深入开展阳光信贷活动,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从业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警示教育与内部知识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全员教育,增强抵御道德风险和资产风险防控能力。人人对照规章制度和所学内容进行深刻的自我检查,剖析不足,查找问题,进行反思并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有效推进“阳光信贷”活动,尼勒克县联社组成检查组,采用暗访的形式,发放民意测评表1645户,入村入户对“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先后对在职员工进行4次异常行为排查,累计排查417人次,排查率100%,与44名信贷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通过阳光办贷、承诺服务,把信贷业务置于社会和客户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尼广行风热线连续直播四期“阳光信贷”系列节目,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副主任分批参加尼广行风热线节目现场答疑。从各乡镇(场)纪委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36名“阳光信贷”行风义务监督员,对全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信贷业务服务进行社会化监督。对辖内存量贷款进行公示,推行公开贷款条件、流程、利率、贷款服务承诺、贷款监督等方式,使信贷业务的各类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流程化,进一步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从源头上杜绝风险。一年来,通过信贷人员努力拼搏、攻坚克难,现金收回2149万元;依靠法律途径,收回已诉讼贷款41万元;在当地公检法的密切配合和有力支持下,收回协管员挪用贷款158万元;收回已核销贷款金额200万元。年末不良贷款按照四级分类方式,余额为2690万元,按照五级分类方式不良贷款余额为2779万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2.85%和2.94%。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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