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用工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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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8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信用工程管理
分类号: F832;D624;F426
页数: 3
页码: 243-245
摘要: 2005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增加贷款业务的透明度,实行业务公开,服务公平,将贷款对象、条件、流程、利率、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和监督方式进行全辖统一挂牌公示。推进服务透明化,使客户对能否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多高、如何办理、向谁投诉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基层信用社在服务辖区的村委会、乡镇集市等人群聚集地设立信贷承诺服务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信贷业务服务承诺内容,扩大服务承诺知晓面。
关键词: 信用工程建设 尼勒克县 阳光信贷 信贷人员 授信额度

内容

2005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增加贷款业务的透明度,实行业务公开,服务公平,将贷款对象、条件、流程、利率、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和监督方式进行全辖统一挂牌公示。推进服务透明化,使客户对能否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多高、如何办理、向谁投诉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基层信用社在服务辖区的村委会、乡镇集市等人群聚集地设立信贷承诺服务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信贷业务服务承诺内容,扩大服务承诺知晓面。各营业网点在醒目位置向群众公开贷款种类、对象、条件、程序等,并将信贷人员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服务范围等内容上墙。各信用社将所有农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等信息以村为单位整理成农户明细清单,联社统一制定表样将每个农户的信息以寄送信函的形式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农户评定结果。《贷款公示制度》的推行,使所有借款人都处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借款人的信用意识,推动了社会信誉体系的建立,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
  2006年,尼勒克县联社开展社会评议,全面实施社会公开授信评议,解决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组成授信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联社机关人员、信用社信贷人员及村干部组成。在各信用社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等信息开展信用评议。通过外部咨询村干部、向具有公信力的村民调查了解、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农户进行深入广泛地摸底调查;有选择地吸收威望高、人品好、情况熟并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群众代表等参与授信评议。结合群众评议意见,确定客户授信范围和授信额度,并筛选出暂缓授信对象,实行名单式管理。
  2007年,尼勒克县联社信贷业务的建档、营销、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批、放贷等各个环节实行阳光化操作,保障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开展拉网式、广覆盖建档。采取逐村连片受理申请方式,畅通贷款咨询、申请渠道,各网点设立阳光信贷服务专门窗口,在大厅设立咨询台,指定专人负责答疑解惑,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方式,切实改变客户往返多次“跑”贷款的状况。统一审查农户授信档案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对已锁定的阳光信贷授信农户名单和金额,未经联社信贷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农户授信额度。在情况熟悉、个人信用良好的前提下,适当简化用信手续,承诺办理时限。针对每一笔贷款申请,同意受理的应根据申请的贷款类别,从受理申请、贷前调查到贷中审查、审批、发放的每个环节均要合理确定办结时间,及时告知客户,提高办贷效率。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在限定的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做好备查记录。
  2008年,尼勒克县联社根据公开透明、提高社会参与度的要求,公开贷款定价标准。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公开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定: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公开贷款利率定价方法,对不同的行业、资产负债率、担保方式以及综合贡献度设置利率浮动系数。公开优惠政策,根据信用程度、贷款用途、经济实力、行业、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分,对优秀客户实行差别扶持,享受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等各种优惠政策。公开对特定对象减费让利,明确界定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担负起扶小助弱的社会责任。
  2009年,尼勒克县联社强化社会监督。有效监督违规放贷、不作为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在各营业网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客户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在每个基层信用社聘任不少于三名行风(贷款)监督员,监督员由该基层社所在地的乡党委纪委书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帮助开展舆论监督和宣传。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利用其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利条件,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作用,将信用观念差、有不良行为的人员剔除授信名单,在筛选优秀信用客户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010年,尼勒克县联社开展社会评议,强化社会监督。从各乡镇(场)纪委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36名“阳光信贷”行风义务监督员,对全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信贷业务服务和信用工程建设进行社会化监督。联社纪委定期对辖内行风监督员进行回访,收集监督信息,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2011年,尼勒克县联社为有效推进“阳光信贷”活动,组成检查组,采用暗访的形式,进村入户,对在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共入户540户。除了贷款入户检查外,针对在职的121名员工进行了一次异常行为排查,排查率达100%,排查中未发现“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情况。与每名信贷人员签订《信贷从业人员廉洁执业承诺书》;通过阳光办贷、承诺服务,把信贷业务和信用工程建设置于社会和客户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道德风险的产生。
  2012年,尼勒克县联社结合信用工程建设,创新信用体系建设。立足自身实际,认真总结信用工程缺失带来的经验教训,通过细化和规范操作流程、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等方式先打基础,实行领导包片制度,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由点到面,在全辖范围利用两年时间稳步推进。对于经群众举报查实不文明办贷、不廉洁办贷的,或未按贷款限时服务承诺办理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主动与尼勒克县广播电视局尼广行风热线取得联系,在2012年6月连续四期直播“阳光信贷”系列节目,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副主任分批次参加尼广行风热线节目现场答疑。在四期节目中共接听13通热线电话,其中信贷方面咨询9个、网点建设及ATM设置咨询台2个、服务方面咨询2个,均按照实际工作程序给予客户满意的答复。通过尼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不仅将贷款流程、贷款品种、贷款方式和信用工程建设等作了全面宣传,还使全联社工作水平、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全方位公开在广大客户的监督之下,为阳光信贷工程建设铺平了道路。此次验收严格按照信贷管理系统上线要求,全面采集各项信息,健全客户资料库,存量贷款建档率达到100%,入户调查数达到95%以上,电子建档户数达到90%以上,建立的档案内容真实、完整,评定“信用户”向上偏离度≤5%。制定奖罚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信用社要求主任自动辞职,对信用工程创建好的,进行奖励。验收小组成员,在开展信用工程检查验收的同时,对农户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重点宣传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信贷协管员的责任义务等,对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操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强化对信用工程建设的管理。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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