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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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749
颗粒名称: 第二节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3
页码: 140-142
摘要: 1995年,农业银行县支行根据上级关于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开始筹建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尼勒克县各信用分社及全体员工、社会民众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是主要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经济组织,是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以其全部资产对本联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10月12日,尼勒克县联合社成立并开业。
关键词: 尼勒克县 联合社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1995年,农业银行县支行根据上级关于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开始筹建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尼勒克县各信用分社及全体员工、社会民众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是主要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经济组织,是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以其全部资产对本联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10月12日,尼勒克县联合社成立并开业。全县有11家法人社和一个联合社营业部,行政、人事工作由县联合社自主决定,采取合同制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实现用人大换血,有职工38人。
  1996年8月,以《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发布为标志,信用社管理体制进入一个新的改革发展阶段。这次改革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对信用社管理体制提出重大改革措施,不再实行国家银行管理信用社,对信用社按合同制原则进行规范,并组建信用合作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1997年1月,尼勒克县联合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这是尼勒克县联合社管理体制改革迈出的最为关键的一步。它是管理体制改革征程上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从根本上解决了信用合作社是官办还是民办的问题和自主经营的问题,真正做到还权于社、还社于民,实现了社员民主管理。尼勒克县联合社成立后,肩负起全县信用社的监管重任。功夫不负有心人,联合社的业务经营很快有了起色,将1996年亏损40万元、1997年亏损21万元的一个烂摊子,于1998年扭转了亏损,盈利308元;真正恢复了合作制性质,经营状况明显好转,金融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和有效化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5月,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管理中心对各地自然减员指标统一上收。
  1998年,尼勒克县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总结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通过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体制确立,“三性”特点也逐步得到恢复,将13家法人社合并为两家,实行以尼勒克县联合社为主的统一核算,缩短了管理链条,提高了管理效益。尼勒克县联合社本着“归并核算,规模经营、便于管理、提高效益、方便群众、保证安全”的原则进行机构网点调整。领导班子在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的情况下,白手起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撤销3家空壳社(苏布台信用合作社、胡吉尔台信用合作社、克令二村信用合作社),将1家空壳社更名(城镇信用合作社)为第二营业部,将8家法人社降格为分社,对全县所有的信用合作社实行一级核算。11家乡镇信用合作社并入尼勒克县联合社和马场信用合作社。时有两家法人社,共有职工41人。各乡镇信用合作社独立法人资格名存实亡。联合社对辖内信用社行使以下管理职能:根据全国信用社统一的规章制度,制定辖内信用社人事、劳资、信贷、财务、会计、稽核、保卫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辖内信用社人事、劳资、统筹,解决信用社职工退职退休经费。制定并检查、考核辖内信用社信贷、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稽核辅导辖内信用社业务和财务。监察处理辖内信用社案件,组织指导辖内信用社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辖内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综合汇总辖内信用社会计、统计报表,按规定及时上报。其他管理职能。
  2000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创新稽核工作机制,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实行主管会计委派制度,委派人员上挂一级管理,使主管会计不再受制于各分社主任,严格实行稽核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和审查的职能。
  2001年,尼勒克县联合社组织制定有关规范服务、计划信贷、财务会计、人事管理以及稽核、保卫等方面的上百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深化内部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在选拔负责人上打破铁交椅,坚决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加大对违纪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讲私情,敢于碰硬。打破正式工、临时工的身份界限,推行竞聘上岗,建立末位淘汰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大胆起用新人,6家分社的老主任主动让贤,一批政治素质高,懂经营、善管理的年轻人相继走上分社主任岗位,给经营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认真清理各分社财务状况,开除17个贪污腐败职工,打破历史形成的铁饭碗,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任人唯贤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002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全社员工的平均年龄由脱钩前的36岁下降到31岁,大专学历由脱钩前的2%上升到脱钩后的72%,员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具有正向激励效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将盈利社和亏损社的工资水平拉开距离,有效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了内部活力;不断创新经营机制,经营效益稳步提高。尼勒克县联合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组织资金工作力度,按季度进行考核,超者奖,差者罚。
  2003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建立信贷员等级制度,对信贷员实行按存款规模、贷款质量、利息收入等指标评定等级,并与信贷员的工资挂钩,调动信贷员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创新信贷管理机制,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多策并举,清收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率。建立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考核制度,加大对清收不良贷款的考核力度。全力优化增量,向增量贷款要效益。严把新增贷款质量关,从源头上堵住不良贷款的发生。明确市场定位,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全面推行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创建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为主要内容的“两推一创”活动,严格实行贷款发放的计划、对象、用途、额度、利率“五公开”制度,大力整顿信用环境。在2月3日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召开的2000年度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会议上,尼勒克县联合社主任童洪顺作先进代表发言,介绍尼勒克县联合社通过改革找到的突破点以及打破大锅饭制度,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1998年以来,尼勒克县联合社出现了三大变化:一是管理体制由过去中国农业银行代管,转变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大支农再贷款扶持力度,为联合社稳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在农村信贷市场中,由于其他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逐年萎缩,联合社从过去的附属、补充地位上升到主导地位,成为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三是在内部体制上,尼勒克县联合社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将全县13家法人社合并成两家法人社,其他法人社都降格为分社,减少了管理链条,提高了管理质量,逐步消灭资不抵债社,扭亏为盈。在资金来源方面,发动职工广揽存款,提高股金数额,增资扩股,为支持“三农”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2001年,尼勒克县联合社荣获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全国金融支农先进单位”称号,创下继2000年以来连续6年联社无经济案件、无刑事案件、无责任事故的“三无”社纪录,五次获得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伊犁银监分局信合系统综合评比第一名的好成绩。
  尼勒克县联合社利用8年的时间,从一个管理混乱、连年亏损、风险一触即发的资不抵债的高风险社一跃成为管理规范、效益良好、安全运营的“金融明星”企业,主要是坚持“安全第一、效益为本”的原则,确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求生存”的思路。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联合社调整机构设置,改进管理方式。在伊犁地区率先推行以“合并法人机构,统一核算,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为主要内容的机构改革。
  2003年,尼勒克县联合社在银监分局的管理下,进一步明确案件和违规处罚标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案件防范责任,凡发生案件的网点,要坚决追究案发机构领导的责任。对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差、管理混乱而引发重大案件的,网点主任必须引咎辞职,同时追究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的责任。对发现机构和个人犯罪线索的,必须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坚决纠正迁就姑息的不正之风,区别对待被动暴露案件、自查发现案件和陈案、新案,对自报、自查发现的陈案,执行鼓励自查、尽职免责。
  2004年,伊犁银监分局高度重视案防工作,尼勒克县联合社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检查制度,尤其是贷款“三查”制度,防止因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引发骗贷案件。同时层层落实案防责任,对因有章不循、管理不严而发生案件的机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处理不到位的,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察,并追究处理不到位的责任,乃至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对行之有效的案防措施,应注意总结、提炼并推广落实。对新的作案手法,应及时研究对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
  2005年,伊犁银监分局加强对尼勒克县联合社员工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增强员工案防意识,要求联合社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防止其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2006年,伊犁银监分局增强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敏感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案件(风险)信息报送要求,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防止迟报、瞒报、错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对一些性质恶劣的迟报事件,伊犁银监分局采取个案通报、监管谈话、现场督导和专题辅导等方式,督促整改,同时对发生迟报瞒报的机构,在年度案防考评中评为“不满意”,适当下调监管评级。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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