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975—1978年人民银行管理时期的乡镇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747
颗粒名称: 四、1975—1978年人民银行管理时期的乡镇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138-139
摘要: 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在《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强调:信用合作社是集体金融组织,也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应纳入国家信贷计划,人员编制纳入县集体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的待遇应当与人民银行基本一致。
关键词: 工资计划 信用合作社 人员编制 人民银行 银行工作

内容

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在《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强调:信用合作社是集体金融组织,也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应纳入国家信贷计划,人员编制纳入县集体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的待遇应当与人民银行基本一致。
  1978年,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贯彻国务院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信用合作社机构按人民公社建立,一个公社已有银行营业所和信用社的地方,所、社实行合署办公。信用合作社人员编制要纳入县集体劳动工资计划。信用合作社职工由当地县(市)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信用合作社职工待遇应与人民银行职工基本一致。信用合作社资金纳入国家计划。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