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724
颗粒名称: 一、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2
页码: 97-98
摘要: 麻扎尔乡位于尼勒克县城西55公里,当时为尼勒克县六区二乡。
关键词: 尼勒克县 社员代表大会 信用合作社 县支行 人民银行

内容

麻扎尔乡位于尼勒克县城西55公里,当时为尼勒克县六区二乡。
  1955年3月18日,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及县六区二乡(麻扎尔乡)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成立并开业。该信用合作社于当年二月开始筹建,人民银行县支行与县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深入尼勒克县麻扎尔乡,组织召开积极分子会议、青年工作会议、妇女工作会议、贫下中农会议以及宗教上层人士会议,广泛发动群众,向群众宣讲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好处以及信用合作社的职能、性质等。通过大小会议宣传,发现积极分子,建立筹备委员会,收集入社费和股金,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章程》等各个环节,顺利完成建社工作,为县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该社在建社过程中,吸收社员562户,1136人,认股1230股(每股3元),征集股金3527元(部分社员延迟缴纳),吸收存款794元,每个社员交入社费5角钱,共收入社费568元,共有资金4889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理事会成员9人,理事会主任2人[乡长乌玛尔江(维吾尔族);另一主任为信用合作社主任],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3人,监事会主任1人(由麻扎尔乡党支部书记担任)。1958年6月20日,县总社成立,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业务上受人民银行县支行及县总社监管,行政上受麻扎尔乡人民政府领导。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被改组为卫星人民公社的一个信用分部。1962年,人民银行县支行收回各生产大队对信用合作社的管理权,并将全县22个信用部和分部、33个信用服务站改组为9家信用合作社。在此过程中,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社并入东风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在麻扎尔乡仅设立信用服务站。1966年,因麻扎尔乡被划归伊宁县东风公社,麻扎尔乡信用合作站一切业务经营活动终止。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