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706 |
| 颗粒名称: | 三、尼勒克县总社经营和发展情况 |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 页数: | 5 |
| 页码: | 77-81 |
| 摘要: | 1959年4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在人民公社的各个生产队可以设立信用分部。”尼勒克县总社根据文件精神将各信用合作社纷纷下放到各生产队成立信用部或信用分部。当地人民公社设农村财贸金融管理委员会管理信用部或分部。信用分部的职工任免、工资待遇由生产大队管理,基层干部可以抽调信用分部的职工,县总社只负责业务上的指导。8月,人民银行县支行结合人民公社各级体制的调整,按照人民公社范围设立信用部或信用分部。 |
| 关键词: | 人民公社 农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 县支行 人民银行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