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701 |
颗粒名称: | 三、经营管理层的任职资格条件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页数: | 1 |
页码: | 73-73 |
摘要: | 1998年3月2日,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下发的《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事项的通知》规定:联合社的设立,由人民银行县支行报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审核,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联合社的变更,由联合社申请,人民银行县支行初审,伊犁州分行复审,自治区分行批准,设立由联合社申请,人民银行县支行初审,伊犁州分行批准。变更由联合社申请,县市联合社初审,人民银行县支行复审,伊犁州分行批准。 |
关键词: | 伊犁州 任职资格 联合社 县支行 人民银行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