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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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688
颗粒名称: 四、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
分类号: F426;F832;D92
页数: 3
页码: 61-63
摘要: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关键词: 尼勒克县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农村信用合作 第一届

内容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2006年2月,伊犁银监分局批复同意筹建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过多方筹备,11月27日,尼勒克县联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43名非职工代表(社员)、8名职工代表(社员)、律师1名及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和上级行领导共计58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理事长童洪顺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会议选举产生统一法人社以来的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童洪顺、江山、杨清君、麻春富、张少飞、梁君远、马玉红(女,回族)、张继生、张桂芳(女)。在第一届一次理事会上,童洪顺当选为理事长,第一届一次监事会上,陈波当选为监事长。计票人为马成龙,唱票人雷红莉(非职工代表),监票人张正元(非职工代表)。经理事长提议,理事会选举产生联社新一届领导班子:江山任副主任(主持工作),热木扎·乌拉拜克、周继梅为副主任。随后在召开的主任办公会议中任命:张建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刘丽华为财务部负责人,马成龙为审计部负责人,陈波为信贷部负责人。尼勒克县联社正式成立,下辖1个营业部、12家基层信用社,有职工92人。
  联社《章程》规定:联社社员分为自然人社员、法人社员和职工社员三种。自然人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承认本联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均可申请入社,按规定缴纳股金后,成为联社社员。联社职工应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联社职工社员。
  社员具有以下权利:选派代表参加社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参与联社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享有联社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享有股金分红权;享有监督联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享有对联社工作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监督的权利;享有联社为社员举办的文化等公益事业的权利;联社依法破产后享有参加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联社《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权的其他权利。
  社员必须承担以下义务:遵守联社《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缴纳股金;以缴纳的股金为限对联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在联社开户,在联社存款;维护联社公共利益,支持联社的合法经营;支持联社各项业务开展,协助联社扩大资金来源和回收贷款;做好联社委托的各项业务;参加联社举办的活动;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联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员代表大会是联社的权力机构。社员代表按社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由社员选举产生。职工社员代表、社会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社员代表的数量比例,应基本符合股权设置,每届任期三年,表决时实行每个社员代表一人一票。社员代表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无法代表个人意志时,应按程序进行更换或补选。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或半数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和修改本联社章程;选举和更换职工理事、非职工监事。理事候选人名单应以提案方式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决议。选举理事、非职工监事采取无记名差额计票方式,候选人人数须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联社的发展规划和对辖内信用社业务的管理办法;审议批准联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对联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作出决议;对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聘任或解聘为联社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理事会关于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理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对联社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章程》的修改,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理事、监事的选举更换等重大事项,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上全体社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理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更换及其他议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上全体社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2007年2月10日,尼勒克县联社召开第一届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批准2006年度工作报告、决算方案、利润留成分配方案等,通过了2007年工作规划和财务预算。
  2008年2月3日,尼勒克县联社召开第一届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批准了2007年度工作报告、决算方案、利润留成分配方案等,通过了2008年工作规划和财务预算。会议一致增选热木扎·乌拉拜克为理事会理事。
  2009年2月21日,尼勒克县联社第一届四次社员大会在联社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批准2008年度工作报告、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并通过了2009年工作规划和财务预算。
  2010年1月16日,尼勒克县联社第一届五次社员代表大会在联社会议室召开。会议批准2009年度工作报告、决算,通过2010年工作规划和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方案。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
  2010年4月16日,尼勒克县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在会议室召开,46名(应到51人)社员代表及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参加会议。大会听取了理事长童洪顺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0—2012年发展规划》。唱票人为喻春华,计票人马成龙,监票人王雯。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童洪顺、热木扎·乌拉拜克、周林涛、王云青、张继生、陈照广、马秀花(女,回族)、仲志芳、马玉红等8人,在联社第二届一次理事会上,大会一致选举童洪顺为理事长。监事会成员为周继梅、门布尔·乔拉、董章泉,在联社第二届一次监事会上,周继梅当选为监事长。经理事长提议,第二届理事会一致聘请热木扎·乌拉拜克为主任,周林涛为副主任。当年,联社下辖1个营业部、14家信用社,共有职工114人。
  2011年1月22日,尼勒克县联社第二届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在联社大会议室召开,大会应到社员代表53人,实到47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理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10年度股金分配方案》《关于股权改造取消资格股方案》《关于增资扩股的计划》《关于章程修订案》。
  2011年8月16日,尼勒克县联社第二届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在联社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张涛主持。大会应到社员代表51人,实到44人,一致选举张涛为联社理事长。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对理事会提交的《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修订案》(以下简称《章程修订案》)进行审议表决,44人一致同意通过《章程修订案》。《章程修订案》对章程中注册资本内容进行修订,使注册资本由3115.3万元变更为3525.3万元,增加股本金额410万元,主要为新疆金融投资公司投资法人股400万元及自然人夏宏英个人投资10万元的投资股;审议《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十二五”发展纲要》,表决通过计划增资扩股1474.7万元,使股本金增扩至5000万元的提案。
  2012年1月7日,尼勒克县联社召开第二届六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由联社党委书记曹刚主持。大会应到代表52人,实到代表47人(包括法律顾问1名)。大会一致选举马成龙为计票人,张正元为监票人,选举曹刚为联社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2011年工作总结》《监事会2011年工作总结》,审议通过《关于股金规范方案的决议》。45名代表表决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关于2011年股金分红比例方案的决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关于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修订案的决议》。
  2012年6月25日,尼勒克县联社第二届七次社员代表大会在联社大会议室举行。大会应到社员代表51人,实到社员代表46人。会议对理事会提交的《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募股实施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尼勒克县联社决定在原有5000万元股金的基础上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金1000万元,使股金余额达到6000万元。经到会46名代表审议并举手表决,46名代表同意按以上实施方案募股。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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