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645
颗粒名称: 1985年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20-21
摘要: 3月20日,遵照农业银行总行发出的《关于重申和明确信用社财务及其分配规定的通知》精神,对信用合作社盈余分配严格按纯收益数计算(即损益类科目轧差后再加、减应收应付利息);对亏损信用合作社,实行“亏损包干、减亏分成、定额拨补”的规定。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尼勒克县 信用合作社 贷款呆账 县支行

内容

3月20日,遵照农业银行总行发出的《关于重申和明确信用社财务及其分配规定的通知》精神,对信用合作社盈余分配严格按纯收益数计算(即损益类科目轧差后再加、减应收应付利息);对亏损信用合作社,实行“亏损包干、减亏分成、定额拨补”的规定。
  3月21日,信用合作社存款准备金利率调整为4.2‰;信用合作社转存银行款利率调整为4.8‰;银行支持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调整为5.1‰。
  4月5日,刘痒(回族)任农业银行县支行副行长。
  4月30日,农业银行县支行8个基层营业所、11家信用合作社共计19个所、社参与企业整顿,经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复查验收合格。
  4月30日,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转发农业银行总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呆账损失处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每户贷款呆账损失300元(含300元)以下者,由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损;300元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以下者,报农业银行县支行审批;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以下报农业银行中心支行审批;5001元以上报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审批;分行对1万元以上者在下批时抄报农业银行总行。
  4月,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转发农业银行总行《信用合作社贷款呆账损失处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报损范围、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并对呆账损失处理权限做出补充规定。
  7月22日,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根据农业银行总行《关于加强信用合作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吸收储蓄存款转存款发生的亏损由银行给予适当补贴。
  8月5日,农业银行县支行组织复验小组(每组3人)对验收合格的9家信用合作社的体制改革情况进行复验,其中2家信用合作社干部配备齐全。
  10月31日,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行社往来利率的通知》,将信用合作社存款准备金利率维持原4.2‰不动;信用合作社转存银行款利率由原来的月息4.8‰调整为月息5.1‰;银行支持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由原来的月息5.1‰调整为6‰(从1985年第四季度起执行)。
  10月,中共尼勒克县委组织部批准巴依伙加·乌拉尔别克(哈萨克族)任农业银行县支行党支部书记(含各信用合作社)。
  12月9日,根据农业银行总行《关于信用合作社职工工资改革的通知》精神,尼勒克县信用合作社比照农业银行基层营业所进行工资改革。
  12月31日,尼勒克县11家信用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46万元,市场占比18.69%,其中储蓄存款217万元,集体存款2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2.2万元;公积金38万元。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