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事后监督与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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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50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事后监督与检查
页数: 1
页码: 351-351

内容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事后监督工作体系,对所有前台发生的会计、出纳、储蓄业务进行逐笔监督管理,严格防范案件和差错的发生。
  第四十九条联社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下级存款业务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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