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会议的其他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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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472
颗粒名称: 七、会议的其他要求
页数: 1
页码: 334-334

内容

出席的社员代表须达到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时方能召开。对所提议案进行表决,《章程》的修改,本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及清算方案,理事、监事的选举更换,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方为有效。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进行表决。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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