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职务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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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425
颗粒名称: 一、预防职务犯罪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2
页码: 299-300
摘要: 1994年2月25日,农行塔城中支下发《关于转发地区六行一局“联合通知”的通知》,要求地区金融系统继续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系统提出的“约法三章”及中国人民银行党组提出的“三要”、“十不准”的要求。(1)全地区各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储蓄存款条例》,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合理竞争。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储蓄存款按存款金额直接发放“手续费”、“揽储费”及储蓄宣传品。
关键词: 县联社 农村信用合作 裕民县 信用社 不规范经营

内容

1994年2月25日,农行塔城中支下发《关于转发地区六行一局“联合通知”的通知》,要求地区金融系统继续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系统提出的“约法三章”及中国人民银行党组提出的“三要”、“十不准”的要求。(1)全地区各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储蓄存款条例》,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合理竞争。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储蓄存款按存款金额直接发放“手续费”、“揽储费”及储蓄宣传品。(2)对违反《储蓄存款条例》的行为,一经举报和查实,从严加倍处理。(3)进一步规范储蓄存单利率的书写。全区各家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统一使用“月利率‰”书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年利率%”。违者将视同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予以处罚。按照联合通知要求,裕民县信用社深入贯彻学习联合通知内容,认真执行“约法三章”及“三要”,“十不准”。人行塔城分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对裕民县信用社储蓄存款利率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2007年5月16日,为保证礼品登记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礼品登记上交管理办法》,制定《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礼品登记上交管理办法》,严禁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工作交往中违反规定收受礼品,对于违反规定的给予有关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5月16日,制定《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异常行为动态,不断增强员工自我约束能力,把案件风险防范关口前移,防范员工道德风险的出现。11月11日,县联社制定《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义务监督员的职权、义务、制度、程序等内容,通过义务监督员的设置,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县联社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各信用社工作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提高信用社工作的执行力,促进信合事业健康发展。
  2008年,县联社坚持从“学”字入手,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道德修养和勤政意识。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宗旨、地位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起的主导作用,通过深入细致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思路,坚定信念。二是坚持从“帮”字着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体现信用社以农为本、为农服务、解农所需、办农所困的服务宗旨。三是坚持从“防”字立足,针对当前员工的一些思想偏差,制定一系列具体政策,严防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2009年,针对员工中出现的一些思想偏差,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关于当前新疆形势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胡锦涛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王乐泉在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讲话精神。及时通报了乌鲁木齐市“7·5”事件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认清乌鲁木齐“7·5”事件的本质,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办法,严防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2010年,根据《关于转发何勇同志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和李玉赋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县联社组织召开各部门、各信用社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两个文件精神,并将文件印发各基层信用社进行组织学习,各部门、各信用社将反商业贿赂学习纳入各项制度、文件学习。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效果,联社制订完整的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文件、图片展示、案例分析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上下一心,共同抵制商业贿赂。活动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座谈交流,全面开展自查,未发现商业贿赂情况。
  2010年,为了规范县联社存款业务行为,杜绝违规揽存等行为的发生,在全辖信用社范围内针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信用社能够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未发现违规揽存现象。是年,加大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力度和频率,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与各信用社主任及重要岗位人员谈话14人次,对员工8小时内外行为进行排查,努力查错纠弊,堵塞漏洞,有效促进裕民县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1年上半年,县联社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初,按要求逐级签订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员工8小时以外行为承诺书。制订年度案防工作计划,按季度对案防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继续进行员工8小时内外行为排查,起到了有效监督,保证了联社各项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2年,加强案件防控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从干部入手,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做好表率;二是加强中层干部的廉政建设,发现苗头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加大治根本、抓源头力度,抓制度、抓预防,严谨行业作风,保证信用社肌体的健康;四是坚持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特别是对涉及用人、薪酬分配、固定资产购置、招投标等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着力查处冒名贷款、违法放贷、贷款诈骗、以贷谋私、违规开支、截留收入、票据诈骗等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精神,县联社于2012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即组织开展以“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为主题的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检查,成立由监事长为组长,主管信贷业务和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审计、财务、信贷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检查方案,于2012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对全辖信用社现行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信贷业务规范情况入户调查了解,向农户发出并收回调查表52份,内部职工谈话5场20人。重点检查“清理纠正不正当贷款业务和服务收费业务”,对为防止客户转移信贷资金个别信用社存在有违规止付、冻结客户账户的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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