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424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纪检监察 |
| 分类号: | D262;F426;D267 |
| 页数: | 8 |
| 页码: | 298-305 |
| 摘要: |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使的一种职能。从裕民县信用社成立到1996年年底,其党员由于属地管理,对党员的纪检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及人行、农行等管理部门的党组织负责。随着信用社事业的不断发展,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和体制也不断完善。监事会、监察保卫部等机构和部门紧紧结合信用社金融业务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推进县联社各项事业的发展。 |
| 关键词: | 贯彻执行 县联社 党风廉政建设 自治区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