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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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409
颗粒名称: 一、资产负债管理
分类号: F832;F830;F8
页数: 3
页码: 284-286
摘要: 199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目的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监管,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保持资产负债质量的优化和结构的合理,防范和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实现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主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有:(1)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净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存款余额 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 充足率

内容

199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目的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监管,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保持资产负债质量的优化和结构的合理,防范和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实现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主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有:(1)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净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2)贷款质量指标。逾期贷款比例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比例不得超过5%;呆账贷款比例不得超过2%。(3)单户贷款指标。①对最大的一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30%;②对最大的十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1.5倍。(4)备付金比例指标。备付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3%。(5)拆借资金比例指标。①拆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②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8%。(6)存贷款比例指标。各项贷款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年末比例不得高于80%,年度中间比例由各省级分行根据本地农村信用社情况核定。(7)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与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120%。(8)贷款利息收回率指标。贷款实收利息占贷款利息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0%。(9)资产利润率指标。利润总额与全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0.5‰。
  199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非现场监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作用,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稳定发展,决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比例管理指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为:
  1.流动充足性指标。(1)备付金比例。备付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减去法定存款准备金比例(8%)不得低于3%。(2)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5%。(3)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年末比例不得高于80%。(4)对流动负债依存率。流动负债净额与长期资产的比率不得高于30%。(5)中长期贷款比例。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中长期贷款余额与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120%。(6)拆借资金比例。①拆(调)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②拆(调)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8%;③净拆(调)入资金余额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高于4%。农村信用社资金余缺通过联社调剂资金解决,监控指标为拆(调)入资金比例和拆(调)出资比例;县联社监控指标为净拆(调)入资金比例。
  2.资产安全性指标。(1)贷款质量指标。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呆滞呆账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2)呆账贷款抵补率。贷款呆账准备金与呆账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50%。(3)单户贷款比例。①对最大的一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30%;②对最大的十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1.5倍。
  3.资本充足性指标。(1)资产风险加权后的资本充足率指标。①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②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4%。(2)资产风险加权前的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6%。(3)呆滞呆账贷款抵补率。核心资本、贷款呆账准备金之和与呆滞呆账贷款余额的比率。
  4.收益合理性指标。(1)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不低于5%。(2)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与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不低于0.5%。(3)利息回收率。本期实收利息与本期应收利息的比率不低于90%。(4)非利息收入比率。非利息收入与各项收入的比率。(5)资产费用率。费用总额与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比例、呆滞呆账贷款抵补率、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利息回收率、非利息收入比率和资产费用率等为监测指标,其余均为监控指标。监测指标中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比例按月监测,其余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控指标中资产流动性比例、对流动负债依存率、中长期贷款比例、净拆(调)入资金比例、资产风险加权后的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产风险加权前的资本充足率每半年监控一次;其余各项指标每月监控一次。
  1998年,县联合社为加强对资产负债比例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组织体系,成立资产负债比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和计划,经常对此项工作督促、检查,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农村信用社由存贷比例管理向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平稳过渡,确保对农业投入的逐年增加。春耕期间存贷比按照人民银行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放宽到95%,增加的15个百分点全部用于农业贷款发放,禁止用于个体工商户等高风险贷款。建立起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随时掌握经营活动中的情况。
  2006年1月,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中国银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并规定农村信用社参照监管核心指标执行。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农村信用社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1)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2)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3)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1)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2)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3)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1)正常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贷款之比,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两个二级指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后四类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类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2)不良贷款迁徙率包括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为次级类贷款中变为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次级类贷款之比,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可疑类贷款之比。
  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1)盈利能力指标包括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成本收入比为营业费用加折旧与营业收入之比,不应高于45%;资产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不应低于0.6%;资本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1%。(2)准备金充足程度指标包括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一级指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应低于100%;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贷款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应低于100%,属二级指标。(3)资本充足程度指标包括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应低于4%;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应低于8%。
  2012年年底,县联社资产总额为91718.61万元,负债总额为84660.25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0.52%,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09%;资产利润率为1.35%,资本利润率为17.66%;贷款损失准备率充足率为371.57%,贷款拨备率为11.38%;拨备覆盖率440.56%;流动性比例为85.21%;不良贷款率为2.58%,正常贷款迁徙率为2.14%,不良贷款迁徙率为24.24%;存贷款比例为43.06%;核心资本依存度27.08%;杠杆率7.66%。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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