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408 |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全面风险处置 |
| 页数: | 5 |
| 页码: | 284-288 |
| 摘要: | 一、资产负债管理;199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目的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监管,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保持资产负债质量的优化和结构的合理,防范和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实现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主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有:(1)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净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二、全面风险处置;1994年,裕民县信用社坚持贷款谁发放谁收回的原则,改变信用社贷款发放人人有份的做法,除由信贷员(或外勤)在认真做好“三查”的基础上按权限规定审批发放贷款外,信用社的其他人员不得发放贷款,收不回的沉淀贷款,采用谁发放谁负责收回的做法,按季度把任务落实到人。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紧抓不放,把贷款的清收落到实处。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