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383 |
| 颗粒名称: | 一、物防 |
| 分类号: | F832;D631;D92 |
| 页数: | 2 |
| 页码: | 249-250 |
| 摘要: | 1994年,县联合社严格执行枪支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非正式职工及未经培训不会使用枪支人员,不准持枪上岗。对持枪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加强教育,防止涉枪案件发生。同时,要求干部职工,不论因私因公外出,也不论白天黑夜,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驾驶人员严禁超速行驶。公务用车实行专人管理、专人驾驶,不准外借他人。 |
| 关键词: | 县联社 防弹玻璃 联合社 运钞车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