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车辆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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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376
颗粒名称: 二、车辆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3
页码: 243-245
摘要: 裕民县信用社成立初期,没有固定的交通工具,信用社干部大都是徒步或乘自家的马匹,深入农牧民家中了解情况,开展存、贷款业务。
关键词: 县联社 联合社 裕民县 车辆管理 信用社

内容

裕民县信用社成立初期,没有固定的交通工具,信用社干部大都是徒步或乘自家的马匹,深入农牧民家中了解情况,开展存、贷款业务。
  20世纪60年代以后,为更好地开展信贷服务,部分信用社给职工配备马匹,定量供应饲草料;也有信用社职工自备马匹,单位给予饲草料补贴;或租用牧民马匹,随牧业转场开展流动金融服务。
  70年代,部分信用社为工作人员购买自行车。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逐步有了摩托车、汽车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
  1985年4月26日,经农行裕民县支行行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地信用社购买一辆摩托车,金额在3000元以内,其资金由该社历年积累的公积金解决。
  1989年5月20日,农行新疆分行印发《农村信用社建房和购买车辆的暂行规定》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建房及购买车辆必须坚持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批准计划和项目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不得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
  1996年,根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形势,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脱钩以后,信用社面临很多的困难,特别是接送钱箱和现金的押运工作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县联合社于1990年购买的2020北京吉普车使用已达6年之久,接近报废状态。为此,1996年1月23日,县联合社向农行塔城中支信合科申请在江西南昌购置“五十铃TER54HD”运钞车一辆,价格18万元。购车资金一部分由县联合社自筹,另一部分由农行塔城中支信合科帮助解决,由县联合社分期分批按有偿使用逐年偿还。10月31日,县联合社根据农行塔城中支信合科批复意见购入运钞车。1998年5月29日,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信用社的车辆管理,节约费用开支,增强安全意识,既要保证信用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把车辆费用开支压缩到最低限度。县联合社下发《裕民县信用联社车辆管理及基层社业务用车的通知》,明确车辆管理和用车管理的具体要求。2001年,县联合社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定:公务车辆,不得外借他人使用;非专业驾驶人员(无论有无驾照)一律不得驾车。教育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超速行驶、公车私用。2003年2月8日,塔城农金体改办批复同意县联合社购买普通型桑塔纳小车一辆,购置费用为12万元。4月10日,鉴于裕民县哈拉布拉信用社和吉也克信用社服务区域较大,需要配置交通工具的实际,经县联合社研究为这两家社各配置一辆6万元左右的工作用车。
  县联合社运钞车自1997年1月使用以来,由于底盘磨损得非常严重,5月13日,经人行塔城中支合作科批准进行维修后勉强继续使用。到2004年,该车行程已达24万公里,车辆已磨损得十分严重,修理费用逐年递增,而且在押运调款期间,经常在路上抛锚,给安全押运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在统一使用运钞车牌照以来,由于运钞车没有达到风险等级的要求,公安机关没有批准县联合社挂运钞专用牌照。因此,为降低风险、节省费用、提高安全,经县联合社申请,2005年4月5日,塔城行业办下发《关于裕民县农村信用联社更新护卫车的批复》:“由于裕民县农村信用联社现用护卫车质量不过关,修理费高,耗油大,而且到了报废时间。经2005年3月18日塔城地区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为确保押运工作,同意裕民县农村信用联社更新30万元左右的护卫车一辆。”
  为了加强裕民县信用社的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信用社员工人身安全,2006年2月5日,县联社制定《裕民县农村信用联社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月20日,根据市场分社业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市场分社更好地开展各项业务,联社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县联合社桑塔纳轿车分配给市场分社,用于开展日常工作,车辆所有费用开支由市场分社承担。要求市场分社加强车辆管理,开展好日常的业务工作,同时,县联合社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做好车辆移交的所有财务手续。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2006年3月6日,县联合社印发《关于基层信用社车辆燃油费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部分信用社车辆燃油管理作出规定:哈拉布拉信用社市场分社的桑塔纳车每月90#燃油总量控制在100升以内,超支自付;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的车属于私车公用,每月补助90#燃油100升,超支自付;哈拉布拉信用社、吉也克信用社及新地信用社车辆燃油仍按过去规定的数额使用,超支自付。车辆加油及修理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控制乱开支现象。
  2007年3月30日,经县联社批复同意:哈拉布拉信用社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控制在1800元以内;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控制在1500元以内。3月21日,为加强县联社的车辆管理,根据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县联社制定《裕民县农村信用联社机关车辆使用规定》,对车辆管理遵循规范管理、合理配置、定编控制、有效利用的原则。县联社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保证各职能部门和县联社领导的工作用车,严禁公车私用。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及联社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和保管好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卫生,油料充足、车况良好,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业务用车正常运转。
  2010年5月10日,县联社决定对公务用车实行授权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县联社公务用车的审批,由联社主任具体负责。县域内的公务用车由联社主任指派,跨县的公务用车需报联社理事长审批;县联社公务车辆燃油使用,由联社主任负责审批,财务信息部实施管理;县联社车辆的维护,由驾驶人员提出申请,联社主任审核,理事长审批,办公室派员跟车到指定维修点维护,为确保维护质量,原则上选择在克拉玛依和乌鲁木齐市定点维护。
  为解决县联社工作用车的不足,提高各信用社、各部门工作效率,2011年1月7日,对于有车辆并愿意用于从事公务活动的中层以上干部,县联社可以给予燃油补贴。补贴对象为各信用社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正职(含清算中心)及联社副主任。补贴根据车辆所有人自愿申报的原则,各信用社主任每月补贴2000元,联社副主任每月补贴12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补贴700元。申请补贴后在县域范围内各信用社、各部门公务活动,联社将不再安排公务用车,北四县工作用车联社也不予安排,可自行驾车前往,补助另行计算,不愿驾车的可乘坐班车,报销车票。补贴方式采取按月补贴,凭加油站发票报销,当月报销,过期不补。10月27日,县联社印发《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员燃油补贴考核发放暂行办法》。对信贷人员燃油补贴综合核定为每人600元/月,其中:按信贷人员所服务片区距离情况核定的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月;按信贷人员所管理贷款的数额情况核定的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月。节日期间县联社除留一辆值班车辆外,其余公务车一律进库封存保管,任何人在节日期间均不得动用单位的车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发生。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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