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366
颗粒名称: 一、基础设施建设
分类号: F832;F426;F293
页数: 5
页码: 233-237
摘要: 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是指为开展各项信用业务需要而购买房屋、机动车辆,安装安保设施,采购计算机硬件、网络设施、ATM和出纳机具等;改建固定资产,抵债资产转自用、以物易物和追加投资等行为。办公基础设施是农村信用社开办各类业务,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有序开展日常工作的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室、营业室、值班室、金库和其他库房、场地及附属设施、较大型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关键词: 平方米 县联社 联合社 裕民县 信用社

内容

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是指为开展各项信用业务需要而购买房屋、机动车辆,安装安保设施,采购计算机硬件、网络设施、ATM和出纳机具等;改建固定资产,抵债资产转自用、以物易物和追加投资等行为。办公基础设施是农村信用社开办各类业务,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有序开展日常工作的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室、营业室、值班室、金库和其他库房、场地及附属设施、较大型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裕民县信用社成立后,办公设施十分简陋,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办公营业场所,办公营业用房主要是租用的民房。人民公社化时期,信用社的办公营业用房大多由社队予以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直与人行基层营业所一起办公营业。农村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领导后,信用社与农行营业所合署办公。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用社业务的不断扩大,部分乡镇信用社逐步建设属于自己的办公地点和营业场所。
  1985年,经农行裕民县支行研究同意新地乡信用社盖一栋办公室,面积为85平方米,砖混结构,每平方米造价是180元,总计1.53万元,其资金由该社历年积累的公积金解决。1988年,县联合社成立时仍然是租赁、借用办公室,但是已开始重视农村的网点基础建设,逐渐开始购置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改善信用社的办公条件。1995年11月10日,根据《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置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信用社、县(市)联社新增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基建项目在10万元以上,计算机、车辆不论价值大小一律逐级上报农行新疆分行审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及其他新增固定资产各地中支和县联合社按权限审批;购建营业办公用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营业办公用房已属危房,存在安全隐患;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拆迁的;经批准新设营业机构的;现有营业办公场所无法满足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县联合社由于经营效益低、公共积累少,1995年没有购置营业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1996年1月23日,县联合社在江西南昌购置“五十铃TER54HD”运钞车一辆,价格18万元。5月22日,鉴于吉也克信用社办公室简陋,已形成危房,阻碍吉也克信用社业务发展,农行塔城中支信合科批复同意吉也克信用社建筑营业办公楼一栋,其建筑面积为145.53平方米,造价11万元。
  1996年行社脱钩后,信用社的固定资产购置、处理、维修等归人行塔城分行和塔城农金体改办管理。1998年,县联合社哈拉布拉信用分社改建装修营业室,投入改建、维修费5.5万元。1999年7月23日,县联合社办公楼总占地面积121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39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145平方米。由于年久失修,经塔城农金体改办批复同意,县联合社对综合办公楼实施维修顶盖和室内粉刷及房前室后地面硬化工程项目。同时,为解决维修临时性资金困难,塔城农金体改办决定给县联合社借款6万元。2000年5月17日,经塔城农金体改办研究同意新地信用社维修营业室门面及房前地面的硬化,总支出1.5万元。是年,为哈拉布拉信用社和吉也克信用社各配置一辆6万元左右的工作用车。2001年年底,县联合社经塔城农金体改办批准,以80万元的价格购置原工行裕民县支行办公楼,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营业大厅面积200多平方米,以满足日益扩大的业务发展需要和解决因城市规划导致的市场信用社搬迁的问题。2002年年初,县联合社在原有的基础上,对部分房间进行装修:对墙面进行粉刷,在办公房间安装吊顶,对营业室进行不锈钢防护栏加固,改造了部分线路。5月,经人行塔城地区中支金管科批准,将县联合社办公室搬迁至新办公楼,同时将联社营业部和市场信用社搬迁至新营业大厅合署对外营业。同时,将哈拉布拉信用社搬迁至原县联合社营业部对外营业。是年,投入8万元对辖内各信用社安防设施进行升级维护。年底,固定资产折旧22万元。2003年2月,购买价值12万元普通型桑塔纳小车一辆。5~6月,对全县信用社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信用社职工住房进行清理。信用社职工住房共有17栋,金额26万元,均为1996年以前信用社资金购建,未参加职工住房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这些职工按住房按购建的实际成本价出售,产权归个人所有。经清理,到6月底,全县信用社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为238万元,净值为200万元。9月,针对新地信用社所处地理位置离县城较近,所服务的客户大多居住在县城,服务功能受限的问题,县联合社决定将新地乡信用社搬迁至裕民县城东巴尔鲁克路与果园街交汇处的一租赁房屋内,共需搬迁费用5万元,其中柜台配备电脑设施一套需2万元、装修营业室2万元、承包营业网点及其他宣传费用1万元。11月17日,人行塔城中支下达《关于裕民县新地乡农村信用社搬迁营业场所的批复》,同意新地乡信用社搬迁至城东巴尔鲁克路。同时,塔城农金体改办根据县联合社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助搬迁费用3万元。2004年1月12日,哈拉布拉信用社使用的县联合社原办公营业楼因属老式建筑,严重影响市容建设,同时由于营业空间狭小、房屋设计不合理,影响信用社的业务拓展,按照裕民县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需要重建。经塔城行业办批准,县联合社在原址兴建营业与职工住宅为一体的占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的5层综合楼。6月7日,裕民县土管局根据县联合社建设综合楼的实际需要给予用地批准。6月22日,县联合社成立综合楼筹建领导小组。7月5日,县城建局主管部门批准拆迁。2004年5月25日,县联合社根据裕民县公安局的风险等级要求并结合全县信用社经营情况好转的实际,决定对哈拉布拉信用社市场分社营业大厅实施安装监控、拆除旧的柜台和安装防弹玻璃以及更新营业厅大门、粉刷墙面等简单的装修项目,拟投入资金12万元。6月14日,经塔城行业办批复同意,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维修营业室顶及盖煤棚,金额为1.65万元。6月16日,塔城行业办下发《关于裕民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大厅安装监控和防弹玻璃及装修的批复》,同意县联合社营业大厅安装监控设备和防弹玻璃及装修,费用控制在12万元以内。2005年5月,针对吉也克信用社营业室多年以来由于经营效益差,一直没有能力装修,尤其是安全防护设施落后,公安部门每年检查都提出整改要求的实际,县联合社对吉也克信用社营业室进行装修、安装防弹玻璃及电子监控改施,共投入资金9.3万元。8月底,哈拉布拉信用社竣工。10月8日,县联合社购置一辆25万元左右的工作用车。11月10日,县联合社与职工共同集资建筑的办公与住宅为一体的综合楼交付使用。2006年3月13日,投入1.8万元对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营业室进行维护。3月29日,投入1.6万元为县联合社办公室购置一套数码打印复印一体机和笔记本电脑一台。8月3日,由于办公楼院内年久失修,整个地面破烂不堪,严重影响信用社的整体形象,县联合社决定在院内进行沥青摊铺,投入维修费7.92万元。年底,县联社固定资产原值506万元,累计折旧90万元,净值416万元,固定资产比例30.33%。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营业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电子器具和安防设施等。
  2006年12月统一法人后,全县信用社营业办公用房建设步入“快车道”,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县联社购置的原工行营业办公大楼始建于1979年,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是一座老式两层楼房,已不符合裕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2007年2月8日,县联社以土地使用权与开发商置换营业大厅及办公楼建设投入,转出固定资产价值96万元,入账价值130万元。3月17日,经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在原址建设“八”字形五层楼,中间部分为信用社营业楼,长17米,宽12米,地下室内设金库、值班室,一层为信用社营业大厅,二至五层为办公场所,总面积为102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布局按照信用社要求进行设计。内部水、电、暖,地面铺设以及外部三通一平必须设施齐全,可直接进入办公,信用社不再进行投入。大楼竣工后,一层为市场信用社营业大厅,二至四层为办公室,五层为会议室。县联社对营业大厅(实用面积170平方米)进行整体装修,使装修后的营业大厅符合各项安全防护要求;对办公室、会议室进行简单吊顶,全部装修费用约16.5万元。是年,根据自治区联社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费用、减少非生息资金的宗旨,处置3辆基层信用社的公务用车,其中:两辆华普车预计销售4万元、一辆桑塔纳车预计销售3万元。2007年12月13日,鉴于市场信用社临时性办公场所面积小、环境较差,而信用社正处于收储、收贷旺季,营业厅内储户较多,经常造成顾客排队、拥挤的现象,储户怨言较多,影响旺季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不影响旺季工作的开展和更好地为顾客服务,县联社决定将市场信用社提前搬迁至经裕民县城建部门初验合格新的营业大厅内正式营业。2008年5月,县联社综合营业办公楼整体投入使用,新办公楼设备、设施齐全,改变了以往农村信用社营业用房破旧、办公环境差的局面,很好地树立县联社的社会形象。2008年8月26日,县联社决定购置市场信用社营业厅右侧三角区域门面房1间,面积为37.78平方米,购置价格17万元,用于设置自动取款机及自助银行,更好地方便城乡广大客户,增强市场竞争力。是年,为使县联社新建营业大厅安全防护设施达到安全防护等级标准,增加11.87万元用于安装防尾随门、金库门、装修等费用。
  2010年,根据自治区联社《关于裕民县联社新建营业用房的批复》,县联社为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选址新建营业办公用房,预算造价65万元。2010年10月,完成固定资产立项、选址、招投标等工作。10月13日,县联社决定成立贷款中心,集中办理各种专业性贷款,如工资卡贷款,住房按揭,下岗失业、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等,以提高贷款办理的专业化、集约化、流程化和效率化。并购买县联社办公楼大门两侧的2间地下室门面,作为贷款中心的办公地点,建筑面积70平方米,购置价格34万元(含装修)。2011年5月13日,经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为新地信用社购置营业用房,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投资控制在183.6万元。9月3日,经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新建吉也克信用社附属用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投资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同意新建县联社办公楼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投资控制在13万元以内。是年,新建的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营业用房,建筑面积513.36平方米,投资总额为191.51万元。2011年5月,按照自治区联社财新系统上线要求,县联社审计部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实施盘查工作,核实确认联社固定资产净值477万元,表外低值易耗品价值58万元。10月11日,经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购置LED电子显示屏,投资总额为16万元。
  2012年5月11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治区联社对县联社2012年度购建固定资产计划予以批复:在裕民县商业街新购置营业网点门面400平方米,批准投资预算为500万元。为吉也克信用社购置新建营业网点,建设面积600平方米,批准投资预算为350万元。在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开展“五小工程”建设200平方米,投资预算为30万元。11月9日,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在营业办公楼院内空地建造档案室(一层),建筑面积17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67万元以内(含密集架购置费用)。是年,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各界广大客户,对个别基层信用社的门面和营业柜面进行装修,对部分办公设施进行更新,经自治区联社批准,对2个网点进行营业办公设施的改扩建,通过增设自动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增加营业柜台等多项措施,有效提升硬件服务条件和软件服务水平。
  2012年年底,县联社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净值1152万元,占总资产的1.26%,其中固定资产净值530万元、在建工程净值622万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总额占净资产的22.73%。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