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358 |
| 颗粒名称: | 一、人民银行检查 |
| 分类号: | F832;F8;F275 |
| 页数: | 3 |
| 页码: | 227-229 |
| 摘要: | 1986年10月28日,人行塔城分行下发《关于撤销裕民县农业银行“哈拉布拉乡信用社北村分社”的通知》,对1985年1月在裕民县城内营业的哈拉布拉乡信用社北村分社,根据人行新疆分行关于“农村信用社不准进城设点办理存、贷款业务,已经进城的要限期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哈拉布拉乡信用社北村分社,于10月20日前停止营业,并责令农行裕民县支行负责清理其机构的账务,保证不错不乱。 |
| 关键词: | 拉布拉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裕民县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