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内部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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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3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内部审计
页数: 7
页码: 221-227
摘要: 一、常规审计;1999年,县联合社成立会计稽核股后由于人员配置不足,无法独立开展稽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是配合会计、信贷等部门对辖内信用社开展业务辅导工作。2004年设立稽核监察部后,开始通过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交叉稽核等方式对全县信用社开展常规稽核工作。;二、自律监管审计;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县联社为及时了解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部门自律监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门按照要求每季对本部门业务进行自律监管审计1次。通过审计各部门,对日常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对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期限,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实效。;三、离岗离任审计;为加强内控管理、预防经营风险,县联社对重要岗位员工实行轮岗及强制休假制度。离任、离岗审计是指被稽核人离开现任职务或岗位时,对其在任职(在岗)期间的经营管理行为、经济责任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离任、离岗审计坚持被审计人“先离任、离岗,后审计、再安排”的原则,未经离任、离岗审计不得重新任职。离任、离岗审计对象主要为基层信用社正、副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从事会计、信贷工作等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由县联社理事长、主任指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其他人员。;四、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是针对某些问题或根据上级行(社)布置的重点内容所进行的非全面审计,专项审计一般是不定期审计,是一种局部监督。专项审计项目的确定,是以特定需要为依据,从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形势出发的。对某项业务、某个经济案件或事故的审计,也采取专项审计。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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