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331 |
| 颗粒名称: | 二、利息管理 |
| 分类号: | F832;F8;F812 |
| 页数: | 4 |
| 页码: | 204-207 |
| 摘要: | 利息收入是各项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裕民县信用社对每笔利息收入实行逐笔复核,事后复查监督,并按照利息政策和利率标准按期及时收取各项贷款利息。对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按规定分别计收加息或罚息。对到期不能还本的贷款也要计收利息,纳入表外科目进行核算。对各个时期国家利率调整和计息办法,裕民县信用社遵照执行,并结合国家金融政策,加强利息的管理。 |
| 关键词: | 利息收入 定期储蓄存款 日利率 信用社 活期储蓄存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