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327
颗粒名称: 一、收支管理
分类号: F832;F275;F426
页数: 4
页码: 199-202
摘要: 信用社自成立以来,在开展各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形成信用社各项收入来源,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成本及费用作为支出按规定纳入核算,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费用全程控制。促进业务发展,取得最佳经营成果。
关键词: 营业支出 联合社 营业收入 信用社 严格控制

内容

信用社自成立以来,在开展各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形成信用社各项收入来源,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成本及费用作为支出按规定纳入核算,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费用全程控制。促进业务发展,取得最佳经营成果。
  建社之初到70年代末,信用社经营状况不与职工收入挂钩,因此,各信用社并不大注重盈亏状况。
  1984年,信用社进行体制改革,初步恢复“三性”。各信用社加强独立核算及盈亏管理。1987年年底,全县信用社公积金7.7万元,待处理历年亏损2.2万元,实现盈余1.06万元。计提营业税1.49万元。三项资金:折旧基金0.86万元、呆账准备金1.09万元、应付未付利息7.92万元。
  1988年,县联合社成立后,开始将盈亏情况作为信用社的考核指标进行认真考核。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县信用社由于规模小、业务量少,盈亏金额不大。
  1991年,信用社开始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核算和反映其业务经营和财务收支状况。1992年,全县信用社实现盈余18.7万元。各项收入合计138.38万元,各项支出合计119.61万元。1994年1月15日,农行塔城中支下发《关于加强财产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的紧急通知》,要求信用社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据实列支。从1月起,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个人费用按现行规定据实列支,公用费用除办理业务必需的直接费用开支外,其他费用一律从严控制,尤其是严格控制低值易耗品、修理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代办手续费不准预提,只准以代办员人数按规定标准据实列支个人费用。是年,农行裕民县支行和县联合社高度重视全县信用社经营状况,重点抓好以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等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性收入的增收工作。对其他营业收入中的手续费收入、咨询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等要严格按新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财务收入中的违犯财经纪律问题。同时,重点抓好以业务管理费和成本开支范围中有明确规定比例为主要内容的财务节支工作,做到有保有压。除个人人头费用、业务经营的必需支出外,其他费用严格控制,并坚决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一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重点控制公杂费、差旅费、修理费、印刷费、邮电费等账户的开支。结合财务大检查,压缩一切不合理开支,做到严格各项费用支出的合规合法,不准超范围、超比例、超界限支出,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对中支下达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修理费等账户的比例和控制额,年底一律不得突破。三是加强车辆、电话费用管理,减少非业务性开支。四是结合财务检查自查工作,凡是应该进大账收入而未进的,凡是不该从大账中支出而开支了的都必须进行如实调整,坚决制止乱挤成本、乱列开支现象的再发生。五是加强周转金账户和暂付款项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一年中,裕民县信用社没有出现新建、续建、改建、拆迁、调换和购置器具、设备现象。
  1997年行社脱钩后,县联合社按照上级要求,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增收节支,减少亏损,盘活固定资产,降低非盈利资产比重。对职工住宅,凡属于占用信贷资金购建的,一律不参加房改,按当地市场价格出售或出租,尽快收回垫款。管好管住几项重点费用:一是通信工具费。县联合社不配手机,联合社主任、业务量大的信用社主任可安装一部住宅电话,但实行话费包干,办公室长途电话严格控制。二是按制度规定掌握使用业务接待费,不准用于高消费,县联合社、农村信用社按季向职工公布使用情况。三是控制车辆费用开支。县联合社、信用社车辆基本任务是运钞,其他方面用车严格控制。四是拓展业务,增加收入。通过深化改革和综合治理,实现和促进业务新发展。优化服务,大力组织存款。增加信贷投入,提高增量信贷资产效益,使业务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年底,全县信用社营业收入是205.4万元,各项费用支出为277万元,亏损额72.7万元,综合费用率为32%。
  1998年7月20日,根据人行塔城分行转发放人民银行《关于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清偿对中国农业银行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县联合社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在人行塔城分行精心组织、积极协调下,由人行塔城分行分管副行长牵头负责,抽调分行农金股、县联合社副主任、县联合社会计股、稽核股、信贷股人员组成工作组,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债务摸底认定和债务清偿工作。对县辖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县支行的遗留资金及贷款问题进行逐笔登记和认定。按照尊重历史、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准确、客观、详细地清理、核实、认定行社间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行社资金历史遗留问题。对明显违背政策规定,农村信用社难以接受的债务,人行塔城分行合情合理地进行调解。年底,在人行工作组的大力支持和全体信用社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清回不良贷款20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69万元,营业支出为286万元;5家独立核算信用社盈余社3家,盈余额13.3万元;亏损社2家,亏损额22.3万元。全县信用社当年亏损金额为9万元,亏损面减少30%。亏损额比上年下降88%,历年亏损413万元,完成当年的盈亏计划。
  2000年,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地压缩费用开支,当年将各基层社的费用统一在县联合社管理,有效地监督基层信用社每笔费用的支出。年底,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636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813万元,综合费用率为34%,比计划数25%增长10%。营业收入为285万元,营业支出为245万元;5家独立核算信用社全部盈余,盈余金额33万元,减亏36万元。
  2001年,在全县信用社职工努力下,共清回不良贷款300万元,综合费用率为22.6%,比计划数24%减少1.4%;货款利息回收率109%,比计划数增加14%;营业收入为475万元,营业支出为126万元;5家独立核算信用社全部盈余,盈余金额为116万元。
  2002年,全县信用社实现各项收入为6878万元,较上年增加669万元,增幅10.77%;全县5家独立核算信用社全部实现盈余,盈余金额为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8万元;营业收入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万元,营业费用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万元,主要有电子设备运转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职工工资较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安防设施、公务用车等固定资产维修费较上年增加约8万元。提取200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约5万元,差旅费增加约5万元等。其他营业支出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22万元,呆账准备66万元。营业外支出为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是由于固定资产盘亏的原因。营业税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万元。
  2003年年初,县联合社根据上年财务开支双重管理的经验,深化“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超额审批、超限停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财务管理办法,将各项财务指标细化到月,层层落实,逐月控制考核,制定下发《裕民县农村信用社费用管理办法》《裕民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各基层社的费用采取一次核定费用、节约归己,超支自付、总额控制的管理方式,有效地压缩了费用开支。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04万元,同比增加165万元;营业支出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146万元。年底,实现盈余104万元,综合费用率33.55%,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指标。
  2004年,全县信用社实现营业收入为656万元,同比增加了104万元,增幅为20.63%。营业支出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03万元,手续费支出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营业费用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万元,职工工资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万元,业务招待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专项资金17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综合费用率为42.98%。减亏增效取得新成绩。全年实现各项收入725万元,其中:农贷利息收入566万元,占总收入的78.07%。全县5家独立核算信用社全部盈余,盈余金额为155万元,超额50万元。
  2005年,全县信用社实现营业收入为86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为779万元,同比增加171万元,增幅28%。年底,实现账面利润盈余176万元,除去所得税共实现利润119万元,综合费用率为36.90%。
  2006年9月7日,县联合社组成财务真实性检查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按照中国银监会新疆银监局的要求,对辖内信用社财务管理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查。年底,全县信用社实现总收入1015万元,总支出949万元,实现账面盈利66万元,完成年初制订计划任务的102%,综合费用率51%。
  2007年,县联社各项业务经营发展平稳,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存款稳中有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实现收入总额1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5万元,增幅39.9%;费用总额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万元,减幅为4.13%;实现利润总额497万元,税后利润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增幅203.03%;资本充足率为26.93%。是年,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按30%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按45%的比例提取股金分红;按10%的比例提取劳动分红。
  2008年,县联社一方面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辖内各项费用审批制度,有效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另一方面要求各基层社严格控制财务支出,降低营业成本,减少不合理支出,检查督促各基层社严格执行费用开支和大宗费用的报批手续制度。全年营业支出及税金1558万元,综合费用额32万元,控制在自治区联社规定范围之内。全年实现利润806万元。
  2010年,县联社以突出增效为主题,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重点抓好增收节支工作,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一是加大收息力度,加强对收息目标的管理。做到收息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充分调动全员收息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费用支出。继续实行“以收定支、比例控制”的费用管理办法,坚持费用支出与业务发展水平相配比,进一步规范财务开支决策程序,成立集中采购委员会,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实行费用支出分级审批制度。三是为提高财务审批领导小组的财务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县联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相关规定,于9月5日印发《裕民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财务审批领导小组工作实施细则》,并设立财务审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联社因经营业务(含自营和代理)而产生的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事项。是年,县联社实现各项收入382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226万元,各项支出2662万元,其中:营业支出2533万元,占各项支出的95.19%;盈利1166万元。
  2012年,县联社实现各项收入6878万元,比2011年增加669万元;各项支出5231万元,比2011年增加172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1647万元,比2011年减少1060万元;实现净利润1149万元,比2011年减少747万元。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