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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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32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分类号: F426;F275;F832
页数: 3
页码: 197-199
摘要: 裕民县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该项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信用社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 固定资产账 低值易耗品 信用社

内容

裕民县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该项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信用社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不论单位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打捆机、计息机、记账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计算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期摊入成本。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1955—1987年,信用社主要是租用、借用民房和银行营业所房屋办公,自身房屋类固定资产几乎没有。1988年,县联合社成立后,在农行裕民县支行的领导管理下,对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管理,但主要固定资产也仅限于一些单位价值符合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作器具、交通工具(摩托车)、职工宿舍等,数量少、价值低。2000年以后,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自治区联社成立后,固定资产规模迅速增加,县联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由县联社财务信息部门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地做好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真实反映和监督全辖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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