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账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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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300
颗粒名称: 五、账户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F822
页数: 2
页码: 178-179
摘要: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关键词: 县联社 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信用社 人民币

内容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银行(信用社)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8月30日,县联合社组织全县信用社会计人员学习新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9月1日新办法的实施做好准备。是年,县联合社组织对全县大额现金管理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对各社、部存在的违规大额支现、违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补办有关结算手续,严肃信用社结算纪律,防范金融风险。
  200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人民银行在核准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时分别颁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007年9月19~21日,人行塔城中支对县联社营业网点的账户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账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县联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是年,县联社共有单位结算账户114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36户、一般存款账户17户、专用存款账户49户、临时存款账户12户。
  2008年7月3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08年度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及账户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联社对各单位账户年检情况进行自查。9月16日,对各单位账户进行年检。是年,全县信用社共开立有单位结算账户167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44户、一般存款账户59户、专用存款账户61户、临时存款账户3户,当年新开户数为75户。
  2010年7月1日,裕民县被纳入全疆新农保首批试点范围。县联社扎实开展好将新农保资金账户引入信用社落户管理这一工作。7月12日,新农保资金的收、支两个账户开立在信用社。8月,县联社对全县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及账户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单位撤并等未进行账户年检的2户(同一单位的基本户及专户),在9月底予以销户。是年,根据人行塔城中支账户管理现场检查的意见,县联社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将账户管理纳入财务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对于一般账户中,证明文件未写明开立账户的具体用途的,要求开户单位重新提供开户证明文件。年底,全县信用社共开立单位结算账户170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69户、一般存款账户21户、专用存款78户、临时存款账户2户。当年新开账户数为23户。
  2011年2月,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对财政账户进行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县联社审计部门牵头组织业务人员,对各信用社开立的财政账户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对信用社财政账户的开户情况进行逐一确认,对财政账户资金往来情况逐户对账,并认真分析总结财政账户管理中的风险点,排查面为100%。8月,根据人行塔城中支转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县联社在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定账户的资金用途、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个人结算账户开立严格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年底,全县信用社共有单位结算账户185户(含财政性账户18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98户、一般存款账户12户、专用存款72户、临时存款账户3户。当年新开账户数为36户。185户单位结算账户均已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二期)的年检。
  2012年,县联社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的各项法规制度和履行反洗钱制度,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杜绝不法分子逃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转移资金活动。确保全部账户开立手续齐备,真实有效,账户年检通过率100%,账户资金对账率100%。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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