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299 |
| 颗粒名称: | (三)收回账单的处理 |
| 分类号: | F832;F8;D92 |
| 页数: | 2 |
| 页码: | 177-178 |
| 摘要: | 县联社会计部门安排业务人员将生成的对账单交客户,对收回的对账单进行真伪审核及对账结果识别,对账务不符或未收回的对账单回执组织核实与催收,信用社受理存款人的对账查询,对账业务资料按会计档案相关规定按时归档。信用社业务人员对收回的余额对账单按账号大小顺序排列,认真审核对账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回执上的印鉴与预留印鉴卡按规定折角验印,确保余额对账单的真实性、正确性。 |
| 关键词: | 存款人 对账单 县联社 登记簿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