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POS收单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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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2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POS收单业务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1
页码: 165-165
摘要: 为适应现代金融改革发展形势,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按照《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POS机管理办法》,县联社银行卡业务管理部门在县辖内信用社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通过为商户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为客户提供一个新的结算服务平台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改变联社收入结构,改善资产质量。
关键词: 银行卡收单 密钥管理 县联社 自治区 管理办法

内容

为适应现代金融改革发展形势,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按照《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POS机管理办法》,县联社银行卡业务管理部门在县辖内信用社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通过为商户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为客户提供一个新的结算服务平台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改变联社收入结构,改善资产质量。
  2011年10月,县联社成立POS收单业务领导小组,11月,县联社向自治区联社提出开办银行卡收单业务申请。11月30日,自治区联社批复同意县联社开办银行卡收单业务;2012年2月8日,县联社制定《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收单业务实施细则》,要求对开通的银行卡POS机收单业务,设置审批岗、密钥管理岗、机具管理员三个岗。审批岗不得与密钥管理岗互兼、密钥管理岗不得与机具管理岗互兼;加强对新业务的岗位制约管理工作。3月6日,县联社向塔城银监分局提交开办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申请。2012年5月11日,县联社市场信用社签订第一家特约商户,第一台POS机安装运行。8月27日,县联社向人行塔城中支报送《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IC卡应用推广受理环境改造计划》;8月31日,向自治区联社信用卡中心申请开通固话转账POS业务。
  县联社自开办认银行卡收单业务以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银联卡收单机构商户风险管理规则》以及自治区联社有关的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截至2012年年底,县联社共布放POS机44台,全年累计实现刷卡消费14015笔、消费金额7583万元,实现手续费收入1.5万元。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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