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254 |
| 颗粒名称: | 四、保值储蓄补贴 |
| 分类号: | F832;F8;F81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55-155 |
| 摘要: | 1988年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从9月10日起,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居民3年以上定期储蓄存款予以保值。开办人民币长期储蓄保值存款业务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8—1991年,第二阶段是1993—1997年。裕民县信用社从1994年开办保值储蓄业务到1997年停办,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保值贴补率由信用社直接支付给储户,给信用社经营造成一定负担。 |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社 改革试点工作 裕民县 信用社 保值储蓄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