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249 |
| 颗粒名称: | 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 |
| 分类号: | F832;F8;F830 |
| 页数: | 1 |
| 页码: | 153-153 |
| 摘要: | 200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改革发展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国人民银行按2002年年底实际资本抵债数额的50%,发放中央银行专项借款和专项票据,帮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目的是使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做到产权明晰、财务状况良好、结构治理完善。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借款操作办法》,在手续和条件的设计上坚持切实促进改革到位并真正达到“花钱买机制”的效果。 |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 不良贷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