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7240 |
| 颗粒名称: | 四、信用户建设情况 |
| 分类号: | F832;F426;D9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48-148 |
| 摘要: | 2000年,县联合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社服务范围内的农户分别进行A、B、C、D四级信用等级评定。对评为A级的,信用社给予优先贷款服务;对评为D级及以下的,信用社原则上不提供贷款。2002年,自治区出台《新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办法》,县联合社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春耕前实施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启动信用户评定活动。 |
| 关键词: | 县联社 信用户 自治区 裕民县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