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182
颗粒名称: 一、股权发展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108-109
摘要: 股权是社员因认购农村信用社股份而产生的社员权利。
关键词: 被选举权 联合社 社员代表大会 选举权 信用社

内容

股权是社员因认购农村信用社股份而产生的社员权利。
  1955年,裕民县信用社成立初期,规定信用社社员享有存款、贷款及其他业务的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信用社的业务、财务、组织等工作有查询、批评建议的权利。明确社员应缴纳入社费和股金,遵守社章所规定的各种规则,服从信用社决议,保护信用社利益。在当时新中国成立不久,农村经济比较落后,高利贷盛行的形势下,社员享有向信用社借款之权,在社员中影响较大,吸引了不少农民入社。1957年,信用社进一步明确社员有借款和享受股金分红及对信用社的业务、财务、组织等工作有讨论、表决、建议、批评、监督和质询的权利。1997年,对个体、团体和职工社员增加获得信用社金融服务优先权和优惠权,对信用社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进行监督、质询和享有利润返还权,信用社终止后依法获得剩余财产等权利。同时,信用社社员要尽到以其所缴纳股金为限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开户、存款等义务。2000年,信用社社员享有选派代表参加县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权利,代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县联合社重大事项决策,接受县联合社服务,按县联合社章程规定接受利润返还,监督县联合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监督县联合社各项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质询,参加县联合社举办的学习、培训教育及经验交流等各项权利。同时社员应承担遵守县联合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缴纳股金,以缴纳的股金为限对县联合社承担有限责任,按期缴纳管理费,维护县联合社的公共利益,保护县联合社财产,接受县联合社行业管理,参加县联合社举办的活动等义务。2001年后,县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合作制原则,落实社员的公益权和自益权。公益权具有对“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具有对信用社办社宗旨、经营方向、管理体制、财务收支以及关系信用社生存与发展重大原则问题的审议权、表决权、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自益权具有与非社员在同等(指具备贷款条件)条件下,优先获得信用社贷款权和享有利率适当优惠权;具有获得信用社为社员举办的文化福利权;具有股金分红权;具有按交易量(主要是向信用社存款)返还利润权。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