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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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044
颗粒名称: 1959年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1
页码: 7-7
摘要: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新疆分行)根据中央决定,实行“两放、三统、一包”方针,将人民银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与原信用社合并为人民公社信用部。裕民县信用社全部改为公社信用部。
关键词: 生产大队 信用分 银行营业所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新疆分行)根据中央决定,实行“两放、三统、一包”方针,将人民银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与原信用社合并为人民公社信用部。裕民县信用社全部改为公社信用部。
  4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人民公社的信贷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公社信用部仍然受上级人民银行和公社管理委员会双重领导,但以人民银行领导为主。人民公社的各个大队可以设立信用分部。信用分部的业务性质和经营范围,大体上相当于原来的信用社。信用分部受生产大队领导,同时在业务上接受公社信用部(即银行营业所)领导。
  5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决定把银行营业所收回来,重新由人民银行管理;将信用社从公社信用部中分离出来,下放给生产大队,变成信用分部。
  是年,人行裕民县支行将银行营业所从公社收回,将信用社从公社信用部中分离出来,下放给生产大队,变成信用分部。信用分部的职工由生产大队管理,盈亏由生产大队统一核算,业务经营由生产大队领导。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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