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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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006
颗粒名称: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管理办法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5
页码: 430-434
摘要: 第一条 为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简化“三农”贷款手续,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关键词: 信用村 元价值 农村信用社 信用户 信用社

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简化“三农”贷款手续,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评定条件
  第二条 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居住在信用社的辖区之内;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家庭成员中必须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劳动力;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观念较强,能真实反映家庭收入和外债情况,同时具有良好的还款记录。
  第三条 信用乡的评定条件
  (一)乡(镇)领导班子团结务实,责任心强,信誉好,关心和支持信用社工作;
  (二)乡(镇)有明确的可行性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三)乡党委与政府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组织存款,催收贷款本息、清收不良贷款、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四)辖区农户信用观念强,“信用村”数超过70%以上,有历年沉淀的集体贷款能归还或做出计划并实施的,当年到期贷款本息能全额收回的;
  (五)乡政府、乡办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能够按时归还贷款,没有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第四条 信用村的评定条件
  (一)村委会班子团结务实,工作能力强,群众威望高,信誉好;
  (二)村级组织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组织存款,催收贷款本息、清收不良贷款、对历年陈欠的集体贷款和农户贷款认贷认还,制定归还计划并实施的,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信用户占全村农户数的70%以上;
  (三)当年新发放贷款本金收回率,利息收回率达到100%;
  (四)村级组织、村办企业、个体加工户、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能够按时归还贷款,没有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第三章 信用户的评定及其信用等级的确定
  第五条 信用社要与村级组织共同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小组组成人员以信用社工作人员和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和社员代表组成,组成人员5~7人。领导小组成员在全村村民中有一定的威望和责任心,在评比中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评定。
  第六条 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及信用等级评定步骤
  (一)建立农户贷款经济档案,农户贷款档案应包括以下项目:
  1.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常住农业户口登记住址、联系方式;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承包集体土地种植面积、经济收入状况、家庭实有财产状况、文化知识水平;
  3.还款的历史记录;
  4.所在村委会组织的意见;
  5.信用社信贷经办人员的意见。
  (二)农户向信用社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申请;
  (三)信贷人员调查农户信贷生产需求和家庭经济基础收入情况,提出信用状况评定建议;
  (四)由信用户评定小组按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申请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打分,来确定其信用等级。
  第七条 农户信用评定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根据农户的信用评定等级及家庭主要营业收入等因素综合地来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额度,发放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发放,一户一证。
  第八条 信用户评定内容与打分标准
  一、营业收入(满分30分)
  (一)种植业(10分,按土地价值400元计1分)
  1.责任田每亩按400元纯收入核算;
  2.承包地每亩按150元纯收入核算。
  (二)养殖业(10分,按牲畜价值2000元计1分)
  1.生产马(大)每匹(头)按3300元价值核算,养殖马(大)每匹(头)按3500元价值核算,生产牛(大)每匹(头)按3000元价值核算,养殖牛(大)每匹(头)按2800元价值核算;
  2.养殖羊(大)每只按500元价值核算,生产羊(大)每只按450元价值核算;
  3.猪(大)每头按2000元价值核算;
  4.鹿(大)每头按4000元价值核算;
  5.鸡(大)每只按10元价值核算(只对专业养殖户);
  6.其他每头按300元价值核算。
  (三)农机(10分,按农机价值2000元计1分)
  1.小四轮每台按3000元收入核算;
  2.55拖拉机每台按1万元收入核算;
  3.大马力农机每台按3万元收入核算;
  4.收割机(新)每台按3万元收入核算;
  5.收割机(旧)每台按1万元收入核算。
  (四)其他收入按市场均价进行核算。没有列出的项目可参照以上价格或市场均价进行核算。按原则是风险可控的条件进行核算。
  二、在我社存款(满分5分)
  每1000元记1分,满分5分。
  三、诚实守信(满分50分,1个条件10分)
  诚实守信从农户与信用社交往和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进行综合打分。
  四、房产(满分10分,按房屋价值2000元计1分)
  根据农户房产的建筑结构、新旧程度进行确定分值。
  五、股金(满分5分)
  在我社入股1000元(含)以上的得满分。
  第九条 信用户等级的确定
  根据农户所得总分,由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最终确定信用等级:
  (一)得分在90分(含)至100分的评定为AAA级信用户;
  (二)得分在80分(含)至89分(含)的评定为AA级信用户;
  (三)得分在60分(含)至79分(含)的评定为A级信用户。
  第十条 信用户授信额度的确定
  一、授信额度按农户的评级等级、主营业收入、还款意原等因素综合性地进行核算,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由评定领导小组对授信额度进行最初的审议、审核,提出初步授信额度。
  二、信用社贷审小组对初审的授信额度进行最终审议,并确定信用户的最终授信额度。
  第四章 信用村、信用乡的评定和命名
  第十一条 信用乡、村分为AAA信用乡、村;AA信用乡、村;A信用乡、村。
  第十二条 信用村(队)的评定由乡党委、政府和信用社两方组成评定小组具体负责信用村的评定;信用乡的评定由县委、县政府和信用社两方组成评定小组具体负责信用乡的评定。评定小组综合考虑备村(队)、乡是否符合“信用村、信用乡”评定条件。如符合条件将确定为信用村(队)、信用乡并授予其“信用村、信用乡”的牌匾。
  第五章 评定管理
  第十三条 信用社建立健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的资信档案,经常全面反映资信情况。
  第十四条 信用社对农户信用等级及授信,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审核工作一般定在本年11~12月和来年的1月至3月进行,及时准确地对信用乡、村、户进行升级、降级、调整授信额度和取消信用等级的管理。
  第十五条 对取得信用等级的农户,在取得信用贷款时,可享受农村信用社的优惠政策,对有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或转让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农户,一经发现,及时收回贷款证,取消其信用户评定资格1~2年。
  第十六条 农村信用社对评定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的农户、村、乡须加强日常管理,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取消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的名称。
  第十七条 经济档案及评级授信工作,要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后期在检查中,对调查、评定不实,造成风险隐患的,联社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主任给予就地免职,信贷员给予三个月只发基本生活费的经济处罚。
  第六章 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八条 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农户,可以凭贷款证到信用社指定的营业网点直接办理限额内的贷款。信用社信贷人员也可以上门发放贷款。
  第十九条 对超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限额以上贷款需求的,借款本人又无法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的借款户,信用社可采取农民联保贷款的办法办理。
  第二十条 信用社不得对其营业区域范围以外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信用社各网点也不得交叉发放贷款(另有规定除外)。
  第二十一条 信用社以户为单位做好贷款记录。贷款证上记载的发放、收回情况应与信用社的贷款记录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坚持自主决定的原则,并在规定的科目中核算。
  第七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二十三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农业生产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畜牧养殖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二十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范围内,享受优惠利率。
  第二十五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采取利随本清的方式。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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