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910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后勤管理 |
| 页数: | 3 |
| 页码: | 328-330 |
| 摘要: | 一、车辆管理;1954年至1987年,各乡镇信用社没有购置过汽车。1988年至1990年,县联合社主任或其他股室人员需要下乡,距离远的信用社就借农业银行霍城县支行的吉普车,距离近的信用社基本上是骑自行车下乡。;二、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用品分为一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一般用品为纸张、墨水、复写纸、油笔、铅笔以及电脑耗材等。低值易耗品分为桌、椅、板凳、木质铁质柜、算盘、计算器等。1954年信用社成立至1993年期间,信用社使用的一般用品由信用社主任审批。低值易耗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信用社购置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1994年至2006年期间,信用社使用的一般用品仍由信用社主任审批。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