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案件警示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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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88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案件警示教育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2
页码: 313-314
摘要: 1979年2月20日,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电话通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文书、会计档案移交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调往新源后方。
关键词: 劳动合同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信用社 储蓄存单

内容

1979年2月20日,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电话通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文书、会计档案移交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调往新源后方。
  1982年4月19日,伊车嘎善信用合作社发生一起冒领储蓄案。某人代黄××来信用社支取存款,存单5张,其中5年期未到期储蓄存单4张,金额6500元,一张3年期未到期储蓄存单一张,金额1000元。柜面会计、出纳、复核都没有按规章制度办事。为代他人取款者支付了本金7500元,利息328.32元,合计7828.32元。5月5日,存单持有人发现存单丢失,找到会计刁××,刁××发现存款已被冒领,随即向人行县支行和公安局报了案。公安机关从关内抓回嫌疑犯,追回赃款6403.40元,赃物值850元,损失574.92元。经人行县支行行务会研究,1983年5月17日,伊农银(83)社信字第31号批复:(1)主要责任人会计刁××赔偿损失574.92元,公安捉拿嫌疑犯费用均由刁××承担,并扣发9个月奖金。(2)信用社主任、出纳员、复核员各扣发3个月奖金。
  1989年9月30日,清水河农村信用社被不法分子盗窃,信用社损失260元。
  1990年7月末,清水河信用社会计、出纳等5人集体贪污存款利差,经联合社理事会研究决定,给予5人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1991年2月6日,伊车嘎善信用社一大队分社被盗,盗走现金1660元。
  1992年4月末,由联合社稽核检查查证落实的三宫信用社信贷员王××收贷不入账案件,交县检察院受理,因此王××获刑2年。
  1993年3月27日晚,县联合社小车(北京2020型)从清水河镇返回县城途中,行至312线(218线)梁三宫路段与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相撞,县联合社驾驶员当场身亡,小车报废,造成直接损失8万元。
  1997年7月14日凌晨3点,县联合社大楼隔壁福利商场负一楼门面被恐怖分子用炸药爆炸,县联合社大楼玻璃门面未损。
  1997年10月29日,办公室清水河农村信用社西卡子分社(7月已撤销停业)办公室被不法分子夜间闯入,将闲置的保险柜撬坏,同时还撬坏了两个办公桌。
  1997年末,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对县城市信用社要害岗位执行制度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两次检查,给予6000元的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1999年1月,清水河农村信用社职工马××利用工作之便开具100万元假储蓄存单案发,给信用社造成140多万元的损失。因此马××被解除合同,并被移交司法部门,获刑8年。11月,查处王×、何××两人贪污案。王×案发时任三宫乡农村信用社副主任,采取收款不入账手段,贪污公款14.94万元,案结后将其辞退。何××案发时任三宫乡信用社主任,违章拆借资金,贪污公款60万元,用于经商,案结后将其开除公职。
  2000年1月6日,经县联合社会议研究决定,对清水信用社、大西沟信用社、沙尔布拉克信用社、良繁场信用社等14名员工进行行政警告,开除留用一年,解除合同,开除公职和待岗处理。7月25日,良繁场信用社原副主任努××××××挪用公款6笔,金额7.7万元。自批自贷2笔,2万元,案发。经联社研究决定解除该人劳动合同,并将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因此努××××××获刑2年。
  2001年12月5日,县丰城信用社宋××挪用公款,伪造储蓄存单案发。经研究决定,解除宋××的劳动合同并将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005年5月10日,三宫信用分社出纳员热×××××收贷收息不入账,挪用库款等累计65.41万元,案发。经县联合社研究决定,解除热×××××劳动合同,并获刑4年。
  2009年末,案件专项治理中共对356名违规违纪员工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经济处罚275人次,纪律处分78人次,共处罚金89.15万元,其中10人处罚金额37.7万元,10人中有1人处罚金额最高为10.1万元。
  2012年12月23日,县联社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莫乎尔信用社主任张××解除其劳动合同处理,对张××违规操作、挪用股金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芦草沟信用社信贷员杨×收贷收息不入账,冒名、借名贷款且数额巨大,给予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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