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中间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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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853
颗粒名称: 第十六章 中间业务
页数: 2
页码: 301-302
摘要: 第一节 代收代付业务;一、代收业务;代理业务包括代收税款业务、代收行政事业费、代收社保资金业务、代收公用事业费、代收电讯费、代收保险费、电力公司代收电费和其他代收业务。;二、代付业务;2008年末,县联社办理代发低保户各类补助款项的业务。;第二节 代理银行业务;1975年1月,莫乎尔(原胜利牧场)信用分社与伊车嘎善信用社分离,成立独立法人的信用社,同时代理人民银行农金股所属牧场存贷款业务,供销社存贷款业务,外贸站的存贷款业务,边防派出所、中学、医院事业单位事业费的管理和县辖往来汇兑业务。;第三节 代理保险业务;2007年4月末,自治区联社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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