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项整治”(2011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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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815
颗粒名称: 五、“三项整治”(2011年)
分类号: F832;F426;I247
页数: 5
页码: 276-280
摘要: 一、“三项整治”风险排查领导机构
关键词: 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 办公室 信用社 信用工程

内容

一、“三项整治”风险排查领导机构
  为全面提升霍城联社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改进工作质量效率,更好地服务辖区客户。遵照自治区联社“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联社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了会议,成立了霍城联社“三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戚心昌、副组长:陈学虎、成员:潘龙、季铁军、高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社信贷管理部,负责制定并落实“三项整治”活动方案,做好定期上报、总结和建档工作。办公室主任:高晓。办公室副主任:狄明、董琳。成员各部经理、基层社主任、客户经理等30人,并分为5个现场检查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做好“三项整治”活动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对检查工作中的新、疑难等问题加强沟通,每10日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如遇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二)现场检查工作小组职责:(1)检查前需列出资料调阅清单,根据检查内容逐笔核实,编制检查工作底稿,由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复核;(2)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对检查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检查结果要承担历史责任,对应查出而未查出的案件将进行责任追究;(3)现场检查工作组检查结束后3日内出具各小组检查报告,并及时提交联社“三项整治”活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报告。
  为保证信用工程信息采集质量,真实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联社统一购置了笔记本电脑14台、扫描仪18台、身份证读卡器14台、数码相机25部,为信息采集提供了有力的硬件保障。印刷了存款、贷款、股金、信用工程等多种业务宣传资料,入户分发,与农户面对面宣讲农村信用社各项支农政策,在各信用社和村委会醒目处张贴贷款公示、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登记簿。
  二、“三项整治”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假冒名贷款问题;对所有客户贷款、资信等情况要有两名以上检查成员持《贷款询证函》逐笔到户核实询证,无异议的现场签字确认,有异议的,当面记录贷户异议,进行跟踪追查核实,对贷款经办人、保证人等贷款关联人进一步求证,做到户户见面、不留死角,贷款排查面达100%。1.核查客户贷款真实性,落实客户资金是否是客户自己使用;2.是否存在“借名”、“假名”等骗贷行为;3.是否存在发放一户多贷、冒名、借名、跨区域贷款、多头贷款;4.调阅信贷档案,查看贷款程序是否合规,借据、合同、身份资料复印件有无涂改、伪造、变造现象及原则性的瑕疵。(二)抵(质)押贷款;对客户贷款的担保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法人客户是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办理抵(质)押物担保手续,做到贷款逐户排查、抵(质)押物逐笔落实,排查面须达100%。对抵(质)押物的核实实行网点交叉、入户核对、双人监督等多种检查方式,发现疑点必须一查到底。1.核实抵押物的权属和有效性,是否依法合规办理了抵(质)押物的登记手续、是否存在应办未办登记手续;2.抵(质)押物是否存在完好,抵(质)押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且足值足额;3.有无存在违规变更担保方式及更换抵(质)押物;是否存在抵(质)押物变现能力或法律效力缺失;4.核实抵押人是否当面签订抵押合同;5.核实抵押登记期限与贷款期限,是否存在抵押期限小于贷款期限,导致抵押担保无效;6.有无在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发放贷款。(三)置换贷款;对央行票据置换资产的清收管理情况进行逐笔核查,与客户见面,核查面应达到100%。重点对央行票据和股东购买的不良贷款,要表内表外一并清理,逐步进行核对。1.核实有无借不良贷款剥离机会恶意逃废员工、关系人债务的行为;2.有无应收未收贷款行为。(四)信用工程基础工作;健全并完善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基础资料,做到农户入户率100%,农户建档率100%,农户资信情况公示率100%,需按照要求填制《信用工程进度统计表》。1.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农户家庭财产情况,《农户经济状况和信用信息采集表(档案)》;2.宣传农村信用工程的目的、意义;3.宣讲信用社的信贷政策;4.介绍霍城县农村信用社业务品种;5.告知服务公约和服务监督电话。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三项整治”活动主要以各信用社现场检查为主,活动时间从2011年4月20日至7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现场检查阶段(4月20日~6月30日)。(1)组织学习、培训。各信用社应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三项整治”活动方案,务必做足开展好“三项整治”活动的一切准备工作。(2)组织检查。各现场检查工作小组根据上述“三项整治”内容及重点的相关要求,持《贷款询证函》对借款人贷款相关事宜进行询证。对抵(质)押物的核实以及核查置换贷款的工作,必须实行客户经理管辖区交叉、入户核对、双人监督等多种检查方式,发现疑点必须一查到底。各信用社所有存量信贷业务均列入本次“三项整治”活动检查范围,检查过程中每笔信贷业务均需填制《自然人贷款风险排查表》和《法人贷款风险排查表》,涉及置换贷款的业务均需填制《置换贷款合规排查表》,检查覆盖率要求达到100%。检查过程按照要求建立检查统计表、填制《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检查统计表》、《信用工程进度统计表》和检查工作底稿(文字记录检查过程及内容),并形成检查报告。(3)进行现场检查时,可联系信贷协管员(村长或村组负责人)召开村民大会,集中检查,便于提高工作效率。(4)实行按期报告制。各检查工作小组每日将检查结果向包片督导组领导汇报,包片督导组领导了解情况后应及时解决,若遇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三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每周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小结,填制《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检查统计表》和《信用工程进度统计表》,并于每周五下午21∶00(北京时间)前上报“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汇总。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直接上报联社“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5)各检查小组在“三项整治”活动中,应按要求每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底稿,经被查单位签字确认,每周汇总上报。(6)每个被检查单位检查任务完成后,以小组为单位形成“三项整治”活动检查确认书,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被检查单位自收到“三项整治”活动检查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经被检查社确认后以书面形式上报联社“三项整治”活动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提升阶段(7月1~15日)。(1)包片领导带领各检查工作小组进驻网点,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2)限期整改后及时出具整改报告,并提交“三项整治”活动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处理(7月16~20日)。(1)各检查工作小组向联社“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新农信办〔2010〕139号)作出相应处理意见;(2)经联社“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公开处理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针对“三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的覆盖面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是自治区联社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2011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信用社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工作。“三项整治”活动采取领导包片,各职能部门驻点,各工作组负责人主抓,员工全员参与的组织形式。联社“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全辖包片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到片区驻点督导。各检查组负责人主抓各项工作,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并对检查阶段的工作负全责。“三项整治”活动各阶段有小结,转段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联社对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能发现消除隐患的工作组负责人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协调响应机制
  县联社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遇到疑难问题信贷、审计、资产风险管理等部门及时跟进,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对相关责任人研究处理方案,做好信息交流、意见反馈等各项协调配合工作。
  (三)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开展贷款入户调查时,对农户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重点宣传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信贷协管员的责任义务等,对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操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四)协调地方党政取得支持
  一是及时与当地党政沟通汇报,取得地方党政的支持和理解。二是与当地组织部门沟通,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核实信用工程经济管理档案,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做好协管员的清理整顿和重建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规范建立检查档案:(1)现场检查阶段按照“三项整治”活动内容及要求制定《贷款询证函》《自然人贷款风险排查表》《法人贷款风险排查表》《置换贷款合规排查表》《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检查统计表》《信用工程进度统计表》、工作底稿、证明材料、检查事实确认书或发现问题移交书、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2)检查组按照规范顺序整理检查资料并统一保管存档,对检查资料以村为单位分类整理装订。
  检查档案整理顺序为:
  (1)档案封皮、目录(注明信用社名称、村组名称;贷款总户数、金额;见面询证户数、金额;未见面户数、金额;无法联系户数、金额);
  (2)村组贷款明细表;
  (3)贷款询证函(检查成员双人签字,联社统一盖章);
  (4)《自然人贷款风险排查表》;
  (5)《法人类贷款风险排查表》;
  (6)《违规置换贷款风险排查表》;
  (7)《“三项整治”活动自查统计表》。
  (二)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办理调阅手续和按档案管理制度操作;
  (三)严格作息时间,按检查时间要求遵从检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的安排;
  (四)严格组织纪律。对不服从管理的检查人员,检查小组负责人必须及时报请“三项整治”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换人、请假。
  六、其他说明
  (一)各检查组务必确保检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做到责任到人、不留盲区。各检查小组进点后须公示设立举报电话:0999-3030913,客户可对存在的问题予以举报;
  (二)现场检查所用车辆由联社统一安排,由各检查小组负责人负责调配;
  (三)检查小组用餐由各检查小组负责人统一安排。
  七、“三项整治”活动自查
  (一)贷款排查询证情况
  霍城联社“三项整治”活动应排查存量贷款23406笔,金额64605万元,截至2011年10月末,已核查完成贷款18751笔,金额为52448万元,占总核查笔数的80.1%,占全部贷款金额的81.2%。查出违规贷款共计14笔,占核查的0.75‰,违规金额227000元,占已查金额的0.43‰。
  (二)信用工程基础工作
  霍城县辖农户总数50611户,入户调查数20092户,建档20092户,农户建档率39.7%,力争年末存量贷款排查和农户建档率达到自治区联社的要求。
  (三)农户信息基本情况
  扫描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其他各类证件98000余张,对资产信息进行拍照留档,共留取影像资料照片12000余张。
  八、违规问题处罚
  “三项整治”活动期间发现借名、冒名贷款、收贷不入账、截留客户资金等涉及违规贷款共计14笔,金额227000元,涉及违规责任人员四名。联社针对以上问题,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决定》规定,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九、后续整改
  自治区“三项整治”活动检查验收组于2011年8月21~24日对联社“三项整治”活动情况和对账管理专项检查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抽查了4家信用社和资产风险管理部,查出问题共计23条,其中信贷方面13条、对账方面7条、信用工程建设方面3条,针对验收检查提出的问题联社专门召开“三项整治”后续排查及整改工作会议,结合第四季度旺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由监事长负责“三项整治”活动后续工作监督复查领导小组。监督复查小组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下发各社限期整改,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报告及整改台账。2011年10月24日,联社审计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未发现上报整改结果不相符现象。其中:已整改21条,部分整改2条,整改率91%。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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