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771 |
| 颗粒名称: | 一、组织领导原则 |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 页数: | 1 |
| 页码: | 240-240 |
| 摘要: | 清产核资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与技术性强,要求各级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和各信用社高度重视,要在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行长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1994年,县联合社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联合社主要领导牵头,社务、财务、稽核部门参加。各信用社也要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主任、会计、信贷员、网点主办会计等参加。是年5月26日,成立联合社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
| 关键词: | 清产核资工作 领导小组 联合社 清产核资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