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76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账务管理 |
| 页数: | 5 |
| 页码: | 236-240 |
| 摘要: | 一、固定资产账务管理;1963年始,组建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总社(联社)时,有了固定的地点办公,见表11-3。;二、车辆账务管理;1991年末,县联合社小车费用包干每辆为7000元,费用均由县联合社从提取的管理费中列支。突破不补、费用包干主要用于驾驶员的工资,出差费、保险费、养路费、汽油费、配件费、劳保费、住宿费。对外租车单程在100公里以内,每天收费125元,半天65元;单程100公里以上收费每公里0.80元,半价0.4元,用车时间不足半天的均按小时计价,即每小时收费10元,不满一小时计价收费均按一小时计收。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