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利率调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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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728
颗粒名称: 一、存款利率调整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6
页码: 168-173
摘要: 建社初期,霍城、绥定两县社员储蓄存款利率允许略高于银行同档次利率,经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人民银行霍城(绥定)支行批准后执行。1954年末,霍城、绥定两县农村信用社陆续成立后,运用利率手段,承担起抑制和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占领农村借贷阵地的任务。
关键词: 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 存款利率 百分点 人民银行

内容

建社初期,霍城、绥定两县社员储蓄存款利率允许略高于银行同档次利率,经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人民银行霍城(绥定)支行批准后执行。1954年末,霍城、绥定两县农村信用社陆续成立后,运用利率手段,承担起抑制和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占领农村借贷阵地的任务。
  1955年11月11日,存款利率由原来的“保持相差50‰~60‰”调整为:一年期(含1年)月息7.5‰,半年期月息6‰,15天至6个月月息5.1‰,15天以下不计息,定期储蓄年利率为1分5厘。截至1956年2月末,人民银行规定,信用社存款利率与银行一致。
  1958年10月1日,3个月定期储蓄月息从8.1‰降为4.2‰,半年定期储蓄月息从9‰降为5.1‰,1年期定期储蓄月息从12‰降至6.6‰。
  1961年末,个人储蓄利率不超过国家银行同种储蓄利率的10%。
  196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信用社农村储蓄、存款利率与国家银行利率一致。
  1970年末,定期存款划分为半年和一年两种期限。
  1971年10月1日起,各项存款利率降低20%。同时,对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存款、党费、团费、工会费等存款均不计息。
  1980年4月1日,又调高储蓄存款利率,提高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并增设3年、5年、8年期定期储蓄利率档次。
  1981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转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存款贷款利率报告的通知》,规定信用合作社存款利率可以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人民银行备案。
  1985年4月和8月,人民银行两次调高定期存款利率,增设了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993年3月1日至7月11日,开户1~2年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予以自动转存。从存单开户日至7月11日一律按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2.625‰计息。自1993年7月11日至原存单到期日,按此次调整后的原存单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后,新存入的3个月、半年、9个月的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期内如遇调整利率,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逾期部分,均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1997年12月1日,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起,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按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其他各类存款仍然执行同期单位存款利率。
  2007年,县联社理事会根据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从3月18日起,上调人民币存款的基准利率,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0年末,为抑制通货膨胀及国内资产价格快速上涨,是年10月19日,人民银行宣布调整金融机构的基准利率,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0%。
  2011年,在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为抑制通货膨胀,是年2月9日~7月7日,人民银行三次加息。自2011年2月9日起,金融机构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自2011年4月6日起,金融机构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再次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从2011年4月6日始,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自现行的3%上调3.25%,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
  自2011年7月7日始,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2年6月8日,金融机构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利率3.25‰;7月6日,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又上调0.25个百分点,利率3‰。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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