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公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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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6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对公存款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3
页码: 127-129
摘要: 对公存款按其来源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政府财政存款、特种行业及部队存款,这些款项是上级财政拨款,是非营业收入存款。另一类是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商业、服务性事业和国营农牧企业以及社队在经营过程中的销售收入。
关键词: 工商企业 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 信用社 活期存款

内容

对公存款按其来源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政府财政存款、特种行业及部队存款,这些款项是上级财政拨款,是非营业收入存款。另一类是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商业、服务性事业和国营农牧企业以及社队在经营过程中的销售收入。
  对公存款按期限划分,在信用社一般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4种。
  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指用行政手段规定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营农牧企业、乡镇企业和社队企业按人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主要包括结算存款账户和专用基金存款账户。结算存款是指国营农牧企业、乡镇企业和社队企业通过账户,并按信用社结算规定随时存取的款项,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销售收入,其投向主要是上缴税款、发放工资、支取现金和承兑货款等。专用基金存款是指上级部门专项下拨的或工商企业按专项基金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生产发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大修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
  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自1982年开始办理。凡是工商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特种行业及部队等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都可以办理定期存款。存款办理后不能提前支取,到期不取或不办理转存的,按单位属性和款项来源划分,属于工商企业定期存款逾期后按活期存款计付利息,属于机关团体、事业、特种行业及部队的定期存款逾期后不再计付利息。
  通知存款。单位通知存款是1988年开办的新存款方式,它主要是具有一定的金额起点,存户一次存入本金,由信用社签发存折,可凭存折一次或分次提取的存款;存户增加存款时,由信用社另行签发新存折。存户用款时,必须在用款日的数天前,书面通知信用社提取全部存款,凭折一次付清本息,部分提款计付部分本息。
  协定存款。协定存款是存户与信用社签有合同的存款,存款合同户开设结算户和协定存款户两个账户,单位存款人的款项收入一律先经过结算户,每日营业终了,开户信用社主动将当日结算户存款金额中超过留额部分转入协定存款户内。如果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低于留存额时,开户信用社将差额部分主动从存户的协定存款户转入结算户内,若结算户与协定存款户两项存款之和不足以支付结算款项,存款户可根据需要向信用社申请透支。
  2010年后,信用社开展定期大额存款业务。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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