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655 |
| 颗粒名称: | 三、定活两便储蓄 |
| 分类号: | F832;F8;F83 |
| 页数: | 1 |
| 页码: | 125-125 |
| 摘要: | 1993年3月1日《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定活两便储蓄开户时起存金额一般为50元,新存入的该项存款存期不足3个月的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算;存期3个月以上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3个月定期利率打6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不满1年的,按支取日半年期定期利率打6折计息,存期在1年以上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1年定期利率打6折计息。在此前存入的定活两便储蓄仍按原规定执行,其他不变。 |
| 关键词: | 储蓄管理条例 半年期 活期利率 定活两便 通存通兑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