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654 |
| 颗粒名称: | 二、定期 |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 页数: | 3 |
| 页码: | 123-125 |
| 摘要: | 1954年末,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只开办一种一年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起存5元人民币,记名存单式,相关规定与活期存款章程第2条、第3条基本相同。20世纪50~70年代由于农村农耕经济不发达,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础,年终生产队实行决算分配,社员收入偏低,收益存为定期储蓄很少,于是为社员开办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文化大革命”后,信用社陆续开办多种定期储蓄。 |
| 关键词: | 定期储蓄 提前支取 特种存款 整存整取 人民银行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