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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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651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存款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28
页码: 122-149
摘要: 存款是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的来源是信用社吸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城乡居民闲散的货币资金。信用社在吸收存款的过程中,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和存款的性质,根据期限支付给存款户一定的利息,这种过程称为信用活动。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对公存款、社员入股资金、信用社自有资金。信用社是执行、监督国家存款政策的金融单位,国家存款政策是按各种不同的存款种类制定的,主要有:(1)企业存款政策。
关键词: 储蓄存款 企业存款 信用社 存款账户 现金管理

内容

存款是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的来源是信用社吸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城乡居民闲散的货币资金。信用社在吸收存款的过程中,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和存款的性质,根据期限支付给存款户一定的利息,这种过程称为信用活动。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对公存款、社员入股资金、信用社自有资金。信用社是执行、监督国家存款政策的金融单位,国家存款政策是按各种不同的存款种类制定的,主要有:(1)企业存款政策。企业存款是企业生产流通中货币资金的重要形式。企业必须在指定的银行、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周转中超过现金管理规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信用社存款账户中,先存后用,不许透支,各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达到转账结算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对存款收支的监督,要坚持专款专用、分口管理原则。(2)财政性存款政策。对机关团体的存款,要协助单位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结算制度,禁止利用存款户搞非法活动。(3)储蓄存款政策。我国政府对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实行保护和鼓励政策。保护指个人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鼓励表现在通过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公民参加储蓄。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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