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时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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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619
颗粒名称: 一、计时工资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87-88
摘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初,工作人员每月只有5元生活津贴,两年后增加到8元。
关键词: 联合社 信用合作社 保留工资 附加工资 信用社

内容

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初,工作人员每月只有5元生活津贴,两年后增加到8元。
  196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信用合作社职工待遇按照人民公社同级干部的待遇标准执行。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正式纳入国家干部行列中,工资类别执行的是信用社1~8级别,每个级差5元。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两项构成,如:信用社8级,基本工资20元,其他工资3元,合计23元(按当时商品粮小麦粉价计算,可购买面粉85千克,8个月的工资可购买一辆上海产永久牌加重自行车或购买剔骨牛肉13千克)。
  1963年3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和副食品、日用品供应情况的报告》规定:“信用合作社脱产干部的口粮,全部改由国家供应,他们的副食品和日用品……由商业部门供应。”
  1964年6月5日,农业银行总行、国家劳动部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的联合通知》指出:信用合作社脱离生产专职干部的工资标准,由分行和劳动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示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协商拟定,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后下达执行。此后信用社干部工资由基本工资、生活费补贴、保留工资(边疆补贴、其他补贴)、粮价补贴、附加工资和其他工资六项构成,如:信用社7级,基本工资35元、生活费补贴0.70元、保留工资3.50元、粮价补贴1.05元、附加工资2.00元、其他工资1.05元,合计43.30元(按当时商品粮小麦粉价计算:可购买面粉150千克,4个月的工资可购买一辆上海产永久牌加重自行车或购买剔骨牛肉18千克)。
  1980年8月29日,伊犁州革发布《关于信用合作社职工口粮供应问题的报告》,信用社职工的管理、政治待遇、福利、生活费补待遇和口粮要同银行职工一致。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统一安排,信用合作社职工工资类别体制套改为国家行政干部级别,从此不再执行信用社工资类别,工资套改工作由县农业银行人事股进行。信用社7级套改为行政科员类别,工资由标准工资、生活补贴、保留工资、边疆补贴、物价补贴、附加工资和其他工资七项构成,如:行政23级,标准工资56元、生活补贴6.72元、保留工资3.50元、附加工资2.00元、边疆补贴6.00元、物价补贴8.00元、其他工资1.68元,合计83.90元(按当时商品粮小麦粉价计算:可购买面粉250千克,2个月的工资加20元可购买一辆上海产永久牌加重自行车或购买剔骨牛肉120千克)。
  1991年新农银信印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包括调入)工资待遇按新工改办字〔1985〕15号文件规定执行。
  1991年12月31日,县联合社工资总额137109.50元,各种奖金金额16453.14元,各种津贴63429.68元。
  1992年2月24日,按伊农银〔1992〕信合字第10号关于执行自治区新政发〔1992〕4号文件和新工改办字〔1992〕1号文件,县联合社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工龄津贴计算方法为:算头又算尾,即参加工作当年为1元,第二年1月1日为2元。是年8月20日根据州农银〔1992〕信合字第5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联合社职工正常工作,解决工作与就餐时间的矛盾,决定对联合社职工实行误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按25.5天计算,每天补贴1.5元,每月38.25元。执行时间从1992年1月1日起计发。1996年又增加到每月240元。
  1993年10月1日,联合社职工工资不再执行国家行政干部级别,由伊犁州农行信用合作科套改为行员级类别。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晋升一级工资,套改后的行员级别为行政23级套改为行员5-5级,工资由职务工资、责任津贴、浮动工资、浮动转固定工资、艰苦津贴和保留工资六项构成,如:行员5-5级:职务工资252.00元、责任津贴168.00元、浮动工资40.00元、浮动转固定40.00元、艰苦津贴212.00元、保留工资208.00元,合计920.00元(按当时商品粮小麦一级粉价计算,可购买面粉368千克,1个月的工资可购买4辆上海产永久牌加重自行车或购买剔骨牛肉160千克)。
  1996年10月,根据伊犁州农行信用合作科的要求,县联合社职工工资60%按月计发,40%年底按绩效考核计发。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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