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资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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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6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工资福利
页数: 14
页码: 87-100
摘要: 一、计时工资;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初,工作人员每月只有5元生活津贴,两年后增加到8元。;二、效能工资;2000年,县联合社取消按月计发的行员类别工资制,原员工类别工资作为档案工资每两年考核晋升一次,取而代之的是按各信用社当月的各项存款月平均余额万分比和当月利息收入百分比提取工资额,再按本社职工当月考核进行分配。这一改革打破了论资排辈干多干少每月工资不少的特点。2001年,全县4家信用社和1家营业部所属8家信用分社实行了大致三个不同的工资考核办法。;三、薪酬工资;2005年2月28日,《新疆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讨论稿)指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网点应迅速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根据指导意见,伊犁银监分局将在近期内对八县一市信用社职工进行“三定”和“双考”,望广大职工利用空闲时间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努力达到双考标准。;四、福利;1954年末,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后,信用合作社职工享受公费医疗、病假、产假、探亲假、丧葬补助费等福利待遇。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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