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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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611
颗粒名称: 一、任命制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76-77
摘要: 从1954年起,霍城、绥定两县乡(村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工管理体制经历4次大的变化。1954~1957年,信用社由所在区政府领导,信用社职工分配和管理人员归区(乡)政府。社主任由区乡干部兼任(霍城县辖6个区、32个乡,绥定县辖7个区、36个乡),霍城县有专职信贷员10人,绥定县有专职信贷员28人。
关键词: 信用社主任 农业银行 联合社 合同制职工 信用社

内容

从1954年起,霍城、绥定两县乡(村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工管理体制经历4次大的变化。1954~1957年,信用社由所在区政府领导,信用社职工分配和管理人员归区(乡)政府。社主任由区乡干部兼任(霍城县辖6个区、32个乡,绥定县辖7个区、36个乡),霍城县有专职信贷员10人,绥定县有专职信贷员28人。
  1962年始,各公社成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社),信用社主任由银行营业所主任担任。人事、行政、业务管理归属人民公社。信用社干部职工分配、晋升、调动、奖励及管理人员的任命由公社调配。1958年末,主任转成专职。
  1963~1965年,霍城、绥定两县人民公社信用社归属农业银行县支行管理,信用社干部职工分配、晋升、调动、奖励及管理人员的任命由县支行与所在地政府双重管理。
  1965年10月末,农业银行撤并后,公社信用社联社(总社)划归人民银行霍城支行管理,信用社干部职工分配、晋升、调动、奖励及管理人员的任命纳入霍城县委组织部门管理,决定权归人民银行霍城支行。
  1969~1973年,公社信用社联社(总社)管理权交给公社革委会,人权、财权和资金调配权全部属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1974~1979年,公社信用社联社(总社)行政、业务再一次划归人民银行霍城支行管理。信用社主任调配和干部任命权交给霍城支行,公社革委会只负责政审工作。信用社吸收干部,霍城支行在当地生产大队或生产小队出任过会计出纳人员中进行考察,经当地公社党委同意录用为信用社干部。
  1980年末,农业银行恢复成立,各公社信用社联社(总社)人事管理划归农业银行霍城县支行。
  1984年末,选拔信用社主任条件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奉公守法。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和信用合作理论。懂得信用社经营管理知识,懂得业务技术,熟悉国家政策法令。有计划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协调控制能力、教育激励能力、反省评审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合理。农业银行把建一支又红又专的信用社管理干部队伍纳入议事日程,选拔信用社责任人(社主任、主办会计)经过综合素质考察考评,集体研究决定,方可使用。
  1988年4月20日,人事管理权由农业银行霍城县支行管理归属到县联合社,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信用合作科监管。
  1990年6月27日,县联合社转发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职工管理细则》,规定:
  (1)加强信用社管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农村经济服务。
  (2)信用社管理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培养、选拔、使用人才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职工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3)信用社职工队伍的管理必须接受农业银行县支行和县联合社的统一领导。
  (4)1982年底以前的固定工实行聘用制,1983年起以后的职工实行合同制。
  (5)信用社不再实行子女顶替制度。
  (6)有亲属关系的职工不能在同一信用社工作。
  (7)1988年以后由信用社承担学费的大、中专毕业的职工,如调出信用社,由其本人补偿全部工资和学费。
  (8)合同制职工考入大、中专离职自费学习,要解除合同。
  (9)信用社主任的产生、政治、业务素质要求。
  (10)信用社主任任期期限。
  (11)合同工的聘用规定。
  (12)合同制职工及代办员的招收与待遇。
  (13)合同制职工及代办员必需的条件。
  (14)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
  (15)信用社在职员工因公伤解除合同后的待遇。
  (16)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期间待遇在决算前固定工按工资总额的20%提取,合同工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上交州分行统筹管理。
  (17)奖惩不分固定工和合同工一律同等对待。
  (18)联合社负责合同制职工的招收、录用和分配,管理职工档案。完善职工管理实施细则,指导信用社完善职工考核制度,负责新职工的实习,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协商、调解。
  1991年末,县联合社辖区11个信用社和直属营业部主任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称职降职使用。
  1999年末,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职工与县联合社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层干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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