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609 |
| 颗粒名称: | 三、劳务派遣工 |
| 分类号: | F832;F426;D92 |
| 页数: | 1 |
| 页码: | 76-76 |
| 摘要: | 2007年,为拓宽信用社业务,在周边兵团团场设立信用社,基层信用社网点缺少人员,经自治区联社同意,县联社与劳务公司达成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历届大专以上青年来县联社工作。县联社根据协议将劳务费转入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扣除应扣基金再发给派遣工手中。县联社根据派遣工的专业和特长,安排在一般工作岗位上,派遣工可参加自治区联社招收员工考试录取为县联社合同制员工。2008年劳务派遣工6人,占当年全部员工的4.3%。 |
| 关键词: | 劳务公司 县联社 派遣工 自治区 劳务派遣工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